关于相山区2024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
报 告
(相山区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各位常委:
按照会议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财税收入增长乏力、土地市场持续疲软等严峻形势,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抓牢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和各项决议,守牢“三保”和债务风险底线,社会经济运行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99290万元(不含省级收入7992万元,含出口退税6045万元),较上年下降5.4%,其中上划中央收入68564万元,上划市级收入29706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020万元,比上年增收1601万元,完成年度100910万元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1.6%。其中:
1.增值税20202万元;
2.企业所得税4760万元;
3.个人所得税1683万元;
4.资源税214万元;
5.城市维护建设税2153万元;
6.房产税6816万元;
7.印花税2553万元;
8.城镇土地使用税5635万元;
9.土地增值税26518万元;
10.环境保护税49万元;
11.其他税收收入97万元;
12.非税收入30340万元。
(二)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8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508万元,下降14.5%。剔除上级转移支付25657万元,区本级支出为142218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142218万元的100%,其中民生和社会事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89.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类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7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156万元;
3.教育支出38501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6608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48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12002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673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32778万元;
10.农林水支出8252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089万元;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68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62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7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20396万元;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97万元;
17.其他支出182万元(区人武部项目经费);
18.债务付息支出2863万元,系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万元,系省转贷地方一般债券发行费用支出。
(三)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平衡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02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4166万元(含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067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48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014万元、调入资金9413万元、上年结余542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万元,收入总量204055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875万元,加债务还本支出32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263万元、调出资金7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万元、结转下年7519万元,支出总量204055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四)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52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088万元、调入资金12913万元、上年结余1595万元,收入总量83879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41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188万元、其他支出36040万元(包括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58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914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9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483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288万元、结转下年7695万元,支出总量83879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五)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2万元、上年结余363万元,收入总量775万元,均为省补助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资金(因区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无净利润,所以2024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363万元、结转下年367万元,支出总量775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六)全区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20750万元,均为上级财政转贷的债券债务,用于支持相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山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相山区学前教育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淮北城区供热管网工程、淮北市相山区2023-2024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等。其中,一般债券债务84967万元、专项债券债务335783万元。政府债务余额在市债务办核定的422020万元债务限额范围内。全年偿还债券利息1200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债务付息2863万元、专项债券债务付息9143万元,实现了应偿尽偿。
二、2024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稳”字当头,聚力筑稳发展压舱石。一是多措并举“聚”财。围绕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增长形势,紧盯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努力抓存量税源,积蓄增收潜能。持续加大对非税收入的征缴和监管力度,累计收缴各类罚没收入6854万元,确保非税收入足额依法依规入库。二是加强统筹“活”财。强化存量资金常态化盘活工作,开展实有资金银行账户资金安全专项检查,梳理全区实有资金账户115个,按照有关规定对沉淀资金和闲置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积极稳妥盘活闲置资产44处,涉及房产13.43万平方米。三是向上争取“增”财。实时掌握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强化资金争取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尽最大可能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9.87亿元,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58亿元。
(二)坚持“实”字托底,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优先保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基本民生支出以及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运转,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全年全区民生保障支出14.9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9.2%。一是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积极筹措教育经费,持续增加教育资金供给,全年累计投入资金3.85亿元,全力保障教育事业平稳发展。二是聚力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投入社会保障经费2.84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政策,投入88万元推动全区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全覆盖。落实就业补助资金1634万元,保障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帮扶、重点群体就业支持等。三是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拨付中央和省基建资金2.75亿元,全力推进20个片区52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居民15810户。完成新增停车位704个,加装既有住宅电梯57部。四是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1510万元用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建设。贯彻落实财政金融支持“三农”政策,全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16.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3万元,打卡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2719.5万元,惠及13911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6.5公里、安全防护及公路养护提升工程29.8公里。
(三)坚持“强”字发力,蓄势塑造发展新动能。一是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各项税费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894万元,切实为企业减负降压,提振市场信心。二是不断强化科技创新保障。加大对孵化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建设的奖补力度,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2024年全区科技创新投入6608万元,连续四年处于增长态势,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建设提供了强力支撑。三是着力提高金融助企成效。加大企业资金保障力度,举办政银企对接会22场,为辖区企业解决融资需求2.16亿元,其中,办理“人才贷”14笔,贷款金额5367.4万元。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源为我区企业扩张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设立新能网联、绿色食品产业基金2支,总规模约20亿元。
(四)坚持“管”字为本,探索财政管理新模式。一是筑牢债务管理“防火墙”。严格落实政府债务新增规模控制和余额限额管理,制定全区总体化债方案,建立完善全口径、常态化地方债务监测体系,分解化债任务,压实化债责任,坚持“开正门、堵旁门”,遏增量、化存量。2024年,获批1.25亿元再融资债券,有效缓解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共计1.4亿元,政府债务化解有序推进。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功能,推动分类转型发展,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二是校好预算绩效“指南针”。积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固化”传统格局,在兜牢“三保”基础上,大力清理和压减了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进一步强化了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大事要事财力保障。三是念紧财会监督“紧箍咒”。 将成本绩效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以城区环卫一体化清扫保洁项目为试点,开展了成本效益分析,明确了支出标准,为下一步项目招标成本控制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选取了社会关注度高、项目数额较大、政策性强的8个重点领域项目、1项财政政策、4家部门整体支出以及相山经济开发区财政运行等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约7.98亿元,共检查出37个问题。对全区100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全覆盖督查,规范了行业行为。四是打好金融防控“主动仗”。坚持系统观念,制定落实《相山区防范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及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定期开展小贷公司、典当行等金融组织风险排查及宣传活动,与辖区内13家地方金融组织签订依法经营承诺书,配合公安、法院突破性化解非法集资陈案2起,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五是推进国资管理“数智化”。修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深化“公物仓”平台应用。实行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对全区资产进行调剂使用,累计实现入仓资产443笔,出仓资产273笔,实现国有资产的信息化、可视化和智能化管理,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们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精准对标区委加快“七个强区”建设决策部署,再鼓干劲,再加力度,再添措施,切实解决好当前财政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
(一)围绕聚财有方,全力推动经济稳中求进。一是凝聚征管合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税收协同共治,理顺区级和镇街财力分配关系,充分调动镇街发展经济、培育税源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收入合理共享、事权合理分担、共同促进发展的财政体制。同时,紧盯重点行业、企业、项目,动态调整收入组织策略,扩大税源增量,稳抓税源存量,聚力推动非税收入“合规收缴”“颗粒归仓”,千方百计做大财政“蛋糕”,提高可用财力。二是夯实财源基石。积极培植地方税源,充分利用主城区区位优势,抓好重点财源培育,着力稳定税源基础,减少对一次性税收的依赖,实现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双提升”。三是高效盘活资产。充分发挥各类国有资产的最大效益,按照“能用则用,可租可售,能融则融”原则,灵活运用“用、售、租、融”四种方式,创新盘活存量资产,通过高效利用、有序处置、有偿使用、积极融资等渠道,多方式盘活处置国有资产,促进财政增收、资产增值。四是强化财政统筹。加大争资争项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部门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支持。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严控行政事业单位开支。全面盘活各类存量资金,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资源,推进存量资金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二)围绕用财有道,全力支持民生重点工程。一是强化基层“三保”保障。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地位,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削减和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把更多的资金用于“三保”保障。二是突出重点民生保障。积极统筹各类资金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各学段教育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实现教育投入长期稳定发展,保障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加快补齐医疗短板,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保障能力,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高龄补贴、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等各项保障政策,做到精准施保、精准救助;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高质量推进就业创业工程。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充分发挥财政投融资作用,精准谋划项目,积极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落实,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力度,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薄弱的村(社区)倾斜;持续支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粮食耕地安全。
(三)围绕理财有效,全力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一是强化零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不断完善财政支出分类保障机制,明确具体分类保障措施。完善专项资金审批流程,对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追加、执行、绩效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增强预算安排的精准性。开展“三保”运行动态监测,将“三保”政策范围及保障标准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切实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全面深入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监控和评价结果的运用,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绩效精准控制闭环系统,不断推动财政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强化国企国资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深化行动的决策部署,以提升发展质量效益效率为主线,破解企业核心问题,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提升国有资本经营效率。
(四)围绕管财有法,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一是不断加大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压实化债主体责任。有计划、分步骤地制定到期债务化解措施,确保依法合规化债。加强债务动态监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二是不断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加大财政涉农资金专项治理力度,及时、准确、全面掌握乡村振兴资金和各类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提高各部门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三是不断提升财会监督检查效能。强化财政部门主责监督,建立与审计监督、巡视巡察、人大监督等工作合力,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大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重点民生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财经纪律。
做好财政工作,实现收支平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稳定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决议要求,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不断提高财政运行管理水平,为推动相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附件:1.2024年度相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名词解释
附件1
2024年度相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
决算数 |
预算科目 |
决算数 |
一、税收收入 |
7068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2070 |
增值税 |
20202 |
二、外交支出 |
|
企业所得税 |
4760 |
三、国防支出 |
|
个人所得税 |
1683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156 |
资源税 |
214 |
五、教育支出 |
3850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53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6608 |
房产税 |
6816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40 |
印花税 |
2553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448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5635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2002 |
土地增值税 |
26518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673 |
车船税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32778 |
耕地占用税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8252 |
契税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1089 |
环境保护税 |
49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8 |
其他税收收入 |
97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562 |
二、非税收入 |
30340 |
十六、金融支出 |
|
专项收入 |
92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641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87 |
罚没收入 |
6854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0396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21868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397 |
其他收入 |
50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182 |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2863 |
|
|
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
2863 |
|
|
二十四、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3 |
本年收入合计 |
101020 |
本年支出合计 |
167875 |
附件2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由财税等部门组织并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它是各级政府行使其职能的财力保证。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各级财政部门对集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4.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或财政部的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5.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支出。政府性基金是财政性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或计划安排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是指经营和使用国有财产取得的收入。
7.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一般是指政府间的财政资金转移,即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力补助,也称财政转移支出。是中央政府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地方政府重要的预算收入,其主要功能是着眼于横向公平,尽可能缩小地区间在公共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8.非税收入: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利用国有资源或者国有资产,提供特定服务收取的税收以外的财政资金。
9.债务限额:是指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限额的设定是根据地方年度实有可用于偿债的财力大小计算。可用于偿债的财力是根据地方可支配财力,减去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必要支出后的余额计算。
10.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11.留抵退税:留抵退税全称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