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相山区民政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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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7-02-16 00:00

一、部门职能

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防灾减灾救灾,农村五保供养及养老机构管理,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退役士兵档案接收,承担全区基层政权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城乡社会定向救济以及其他特殊社会成员的救济工作,全区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全区老龄工作,全区婚姻登记和管理工作,全区殡葬管理工作和全区殡葬企事业单位的指导管理工作,全区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编制民政事业经费预算和各类民政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

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核心,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以改善优抚对象生活待遇为前提,双拥优抚安置水平进一步提升;以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为重心,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创新网格化管理工作为亮点,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以构建“民生民政”服务体系为抓手,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作用。

三、部门概况

内设15个科室。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等

(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民政局财政收入预算为2813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收入,其中:一般预算拨款2525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88万元。与去年比较减少348.59万元。

(二)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部门预算年度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项。其中: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定额公用支出三项内容;项目支出包括保障运转类、发展建设类、补贴补助类、其他类四项内容。

根据2017年民政局可用财力,全年财政支出预算为2813万元。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主要支出项目是:(1)基本支出601.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6.1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99万元(包括长聘人员、独子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定额公用支出6.77万元。(2)项目支出2211.07万元,其中:保障运转类211.07万元,发展建设类176万元,补贴补助类1824万元;2、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支出项目是:(1)一般公共服务0.40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2679.63万元,(3)医疗卫生113.13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19.84万元。与去年比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0.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89.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增加47.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1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减少205.00万元;3、重要名词解释等:(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安排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及完成本单位职能任务的工作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3)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安排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安排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资金方面的支出。

四、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相比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开支,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变化。

五、政府采购情况

相山区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11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综合定额)情况

相山区民政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综合定额)预算6.7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至2016年底相山区民政局国有资产639.56万元,占用情况为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64.19万元,均为房屋;2、通用设备190件,价值356.49万元,其中:汽车1辆,价值16.87万元;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285件,价值18.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