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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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1-09-24 11:24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决策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14〕25号)、《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67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改善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战略布局为统领,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三、《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研判和起草过程是什么?

市民政局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14〕25号)、《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67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多次赴区县调研政策实施情况,结合历年工作经验与实际起草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在征求市财政局、市残联和各区县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同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下发。

四、《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工作目标是什么?

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五、《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指具有安徽省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原有政策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区)可将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认定标准由县(区)级以上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指具有淮北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3、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六、创新举措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生活、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是什么?

1、资金筹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6∶4比例分担,其中:市辖区扣除省级补助后,再由市与区按6:4比例分担,市对县不承担配套资金。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县(区)自行承担。

3、残疾人两项补贴中,县(区)扩大补贴范围人数补贴资金由县(区)自行承担。各级民政、财政、残联部门要健全资金拨付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

2、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区县民政部门、残联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和随机抽查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动态管理,防止重、漏、错现象发生。定期复核和随机抽查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下一步市民政部门将会同市财政、市残联等部门视情对各地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两项补贴对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