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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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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2-01-29 08:2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相山区民政局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79号相山区民政局,邮编:235100,电话:0561-319372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网站的依托下,及时更新统计信息以及政务公开信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多元化政策解读,优化监督保障工作。

1)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9条,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2个板块的内容公开工作。在推进民政各领域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对照基层两化公开标准目录,持续更新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栏目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2)依申请公开: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0件。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平台作用,及时公开需要公众知晓的相关信息;二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5)监督保障:在基层政务公开开设“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两个栏目。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小组培训班,进行专项培训学习;对区政务公开办每季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以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并做好落实工作,同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务公开和提高民政政务信息质量,我局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副局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办)主任及业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本局政务工作各项具体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运用,组织开展网站信息发布和依申请件办理实操训练,提升工作实效。三是对每季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以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积极参加现场整改会,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意见征集向公众征集意见较少;二是在政策解读中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 

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对政务公开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深入解剖,找准问题,切实解决,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二是明确职责,统一谋划。三是关注重点,突破难点。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重难点问题,切实研究,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方式,把握尺度,避免造成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严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