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征询相关单位对《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的通知的公开征求意见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2-11-22 17:03
关于征询相关单位对《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 等四个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减轻村(社区)工作负担,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听取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 等四个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布,公开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期望有关单位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3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79号民政局(邮政编码235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185110675@qq.com
3.电话反馈至:0561-3192375
2022年11月22日




 
关于相山区民政局《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 等四个清单的
通知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减负、增能、强基为总体目标,以规范城乡社区准入事项和出具证明工作为重点,全面清理城乡社区承担的不合理负担,推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形成政府依法办事、社区依法自治的工作格局,为构建文明、规范、便民、高效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二、起草的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理顺城乡社区工作关系,规范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
三、起草过程
2021年11月30日,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行职责的实施意见》和淮北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印发《淮北市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山区民政局在前期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领会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起草了文件初稿,反复修改完善,随后严格按照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报请局领导审阅并修改,最终经局会议通过出台文件。
四、主要内容
附件:1.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
2.村(社区)依法协助政府事项指导清单
3.不应由村(社区)承担工作事项指导清单
      4.不应由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及办事指南清单
       (第一批)
5.不应由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及办事指南清单
(第二批)关于印发《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 等四个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公告11.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