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低保”项目。
(1)项目概述。近年来,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但仍有部份农村居民未脱离最低生活保障线。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中央、省级、市级资金为主,区级作相应的配套,用以保障相山区农村低保对象家庭生活。
(2)立项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268号)、《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3)实施主体。淮北市相山区民政局
(4)预算安排。2022年农村低保保障资金1013.84元,其中市级资金102.21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911.63万元。
(5)绩效目标。
目标1:规范农村低保政策实施。
目标2: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目标3:资金准确、足额下达并及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