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民政政策“明白纸”——之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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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4-06-03 10:18

   相山区民政政策“明白纸”——之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篇

一、事项名称: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

二、受理条件:慈善组织应当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十日前登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https://cszg.mca.gov.cn/”进行备案。慈善组织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无法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前办理募捐方案备案的,应当在公开募捐活动开始后十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三、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第二十四条 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募捐方案应当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

四、申请条件:1、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

五、办理流程:1.受理:直接登录民政部规定的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提交办理。受理审核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补正材料。 2.办结: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备案决定,并给予备案回执。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南湖路87号相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一窗通办类综合窗口、相山区孟山北路79号淮北市相山区民政局三楼


、咨询投诉电话:

区民政局慈善和社会工作319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