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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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24-02-04 14:44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精神,现就我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配套工程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新一代人才健康成长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强农村留守儿童课外场所建设,改善农村留守儿童课外活动条件,学校、家庭、社会相配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基本建立起农村留守儿童课外健康成长关爱体系,使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爱有所依,能得到正常的良好教育。

  二、建设原则

  地方建设、省级配套,部门协同、整合资源,分步实施、区域推进。

  三、建设目标

  2010年—2012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实现留守儿童工作系统化、网络化、全覆盖、全关爱的要求,在全省农村地区建立2万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覆盖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到2012年,使全省20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校内有监管,课余有去处,得到政府、学校及社会各方面的关爱。

  四、建设内容

  依托全省现有农村中小学校,确定2万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点,为每个留守儿童之家配置电视机、电话或电脑等。

  五、建设标准

  依托全省现有农村中小学校,按每个留守儿童之家3000元额度进行配套建设。

  六、投资规模

  2010年—2012年,投资6000万元,为每个留守儿童之家配备所需活动设施器材。

  七、经费来源

  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6000万元,由省级财政承担。

  八、分年计划安排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建设计划,2010年—2012年分三年完成全部配套建设任务。

  2010年启动年,完成总体规划任务的35%,建设7000个留守儿童之家配套项目。

  2011年,完成总体任务的35%,建设7000个留守儿童之家配套项目。

  2012年,全面完成配套建设任务。建设6000个留守儿童之家配套建设项目,覆盖全省所有区辖农村中小学。

  九、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制定农村留守儿童之家配套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省教育厅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各市、县根据省教育厅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确定年度建设具体项目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项目建设实行以县为主建设、学校为主管理、省级统筹配套的建设与管理模式。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农村留守儿童分布情况确定项目建设点,学校提供留守儿童之家活动用房。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项目建设内容统一配套内部基本设施,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挂牌。

  (三)常规管理。县、区教育局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项目档案,项目资产纳入学校资产进行登记,由学校统一管理,落实具体管理人员和职责,统一安排活动和开放时间。校长为留守儿童之家项目使用和管理第一责任人。

  十、措施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领导和项目建设的监督。

  1.成立全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领导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省教育厅牵头,具体协调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提供相关资源支持。

  2.各市、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应的统筹协调机制。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实施工作。

  3.建立各级政府、各部门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制定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标准,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和办法,将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纳入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中,纳入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之中。省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督察制度,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二)构建家庭、社区、学校相结合的关爱体系,进一步强化三方面职责。

  1.强化家长的监护责任。督促外出务工人员落实子女代理监护人,妥善安置子女学习与生活。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监督制度,加强留守儿童家长培训和教育,提高家长对留守儿童监护的法律意识和能力,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

  2.强化社会的关爱责任。建设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和农村家庭互助队伍,实施代理家长制度,使留守儿童都有社会志愿者结对关爱。继续推广校外留守小队建设经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校外组织建设和自我管理。

  3.强化教育部门的责任。进一步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努力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保障留守儿童在校的人身安全。形式多样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心灵关怀,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积极向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责任,增进爱心,在家校联系、心理抚慰、生活关心、学习辅导、结对帮助等方面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