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教育局2022年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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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23-04-25 15:07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山区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相财〔2020〕39号)要求,按照相山区区级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要求,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我单位2022年预算项目开展了自评。共自评了26个预算项目,包括教师节表彰资金15万元,督导考核五项赛事43万元,淮师大合作办学100万元,近视眼防控资金200万元,留守儿童之家养护资金20万元,民办教育机构联合治理资金8万元,民办普惠园奖补资金290万元,心理健康资金8万元,优质均衡创建15万元,语言文字工作活动资金10万元,责任督学资金28.96万元,教师专业发展资金30万元,理化加试费用10万元,学前教育资金220万元,普通高中资助资金86.405万元,免费教科书716.1万元,义保经费2647.26万元,薄改资金897.54万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29.016万元,教育附加282.22万元,教学楼工程款1706.4万元,幼儿生均公用经费168.6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64.71万元,教育均衡资金250万元,教学设备维护购置资金910万元。

二、自评结果概述

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以来,我单位每年在预算工作开展中,都将预算收支与绩效项目资金统一纳入预算报送;绩效项目开展事前评估,部门结合预算评审提出的整改问题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评估,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谁使用、谁评价”原则,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尽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但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门不重视绩效工作,绩效理念还未牢固树立,部分预算单位还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资金轻绩效”的思想,绩效评价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有待提高。二是绩效管理广度深度不够,还未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面偏小、范围偏窄、进展不平衡。三是绩效约束能力不强,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还未完全有机结合,优化、促进预算管理的作用尚未充分体现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予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更好开展推广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程序,下步整改措施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绩效理念,制定相对应的领导责任制,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督促指导相关政策措施落实。

2.抓好预算绩效重点环节,在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强化对重大项目事前事后的评估,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在预算执行环节中加强绩效监控,推行“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做好预算绩效问题的动态纠正。

4.加大项目跟踪机制,督促项目完成进度,确保项目达到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