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以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主要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职责分工。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五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直属单位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科室、直属单位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办公室审查。
第六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科室、直属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七条 本制度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