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权限内内资项目核准
一、项目名称
区级权限内项目核准
二、设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修订本)》(皖政〔2015〕43号)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二)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三)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四)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五)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项目申报资料齐全;
四、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核准
五、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1份
2、投资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包括主要内容: ①项目单位情况;②拟建项目情况;③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④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3、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六、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八、联系电话
工作人员:侯航海
电话:0561-3199835
九、投诉电话
电话:0561-3199335
区级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审批
一、项目名称
区级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审批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细则(皖发改环资[2011]18号)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行业规划、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旌德县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2、项目符合属区级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项目;
3、项目申报资料齐全;
四、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审批
五、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请求节能审查的请示1份。
2、节能评估报告书(1份)或报告表(1份)或节能登记表(1份,节能登记表需附计算说明)。节能评估报告书和报告表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节能评估机构编制。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需提交的其它文件。
六、办理时限
节能评估报告书审批法定时限为15个工作日,节能评估报告表审批法定时限为10个工作日,节能评估登记表审批法定时限为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材料齐全,不包括专家论证及修改完善时间)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八、联系电话
工作人员:侯航海
电话:0561-3199835
九、投诉电话
电话:0561-3199335
区级权限内项目备案
一、项目名称
区级权限内项目备案
二、设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皖政办〔2004〕85号)。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行业规划、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旌德县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2、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3、项目申报资料齐全;
四、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备案
五、申报材料
1、项目报告单位应向发改委提交项目申请备案报告文件一份(附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由项目报告单位自行组织力量编写,项目建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⑴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法人、建设性质、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建设单位概况等;⑵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⑶开展项目需求预测;⑷分析项目建设资源情况、建设条件;⑸提出项目建设工艺流程以及项目耗能情况;⑹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⑺项目的建设进度安排,拟开工、竣工时间;⑻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分析;
六、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材料齐全)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八、联系电话
工作人员:侯航海
电话:0561-3199835
九、投诉电话
电话:0561-3199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