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确保十四五期间(2021年-2025年),相山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区发改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转发了《淮北市2020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政策对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加大对产业承接平台建设支撑项目的支持、促进全市中小企业集群集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十四五期间(2021年-2025年),相山区主要考虑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项目;有利于促进皖北“四化”协调发展的项目;开发园区特别是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项目;食品医药、轻纺鞋服、农副产品深加工等皖北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同时要结合国家及省新冠肺炎症状疫情要求向应急医疗救治设施、传染病防治、医疗物资储备等项目倾斜,向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医疗物资储备等项目倾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相山区发改委于2020年3月20日转发了《淮北市2020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工作方案》文件。
四、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淮北市2020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工作方案》。
五、主要任务
(一)项目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向相山区发改委和相山区财政局、相山经济开发区提出申请,相山区发改委和相山区财政局、凤凰山经济开发区进行初审后,择优确定申报项目,联合行文报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
(二)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审查、银行审核、现场考察初审,具体程序为:
1.资料审查。重点审查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2.银行审核。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联合出具业务委托函,有关市级银行重点审核项目实际发生贷款和利息情况,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审核意见。
3.现场考察。重点了解项目建设和项目单位生产经营等情况,提出书面考察意见。
(三)项目转报。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初审通过后,联合下文转报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
六、创新举措
今年受新冠肺炎影响,在项目初审时,结合国家及省新冠肺炎症状疫情要求向应急医疗救治设施、传染病防治、医疗物资储备等项目倾斜,向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医疗物资储备等项目倾斜。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按照“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相山经济开发区对本地贴息项目审查安排、资金管理使用负责。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相山经济开发区要切实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将审查责任明确到人,确保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建立项目实施和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监管机制,及时掌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做好项目建设跟踪服务。贴息资金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截留、挤占或挪用,不得擅自更改资金使用范围。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在审查、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将自动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贴息资金。同时,核减企业所在县区的第二年贴息资金额度。
(二)下一步工作。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将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贴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