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区发改委主任许静解读相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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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05-13 10:14
  根据《相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发改委主任许静解读了该通知,并接受淮北日报记者韩慧的采访,具体内容如下:
1、淮北日报记者韩慧问:标准地”实施方案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区发改委许静主任解答: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以实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为目标,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导向,衔接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淮北日报记者韩慧问:标准地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区发改委许静主任解答:“标准地”改革的目标是: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促进新增工业项目尽快落地,大力推动全县企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标准地”改革的任务是:加快推进企业对标竞价的“标准地”制度,在有条件的区域,实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3、淮北日报记者韩慧问:通过标准地改革怎样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

区发改委许静主任解答:按照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原则,建立“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规划、规范和项目实际,联合制定具体项目的标准和条件,企业书面承诺并经公示后,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4、淮北日报记者韩慧问怎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区发改委许静主任解答:要求按照“谁提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对用地企业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环节建立监测核查机制,对土地出让后用地企业的合同履行、承诺兑现情况实施协同监管,按约定予以奖惩。开展“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综合监管,探索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和严重失信名单制度。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合同约定、企业承诺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