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相山区2026年度30项民生实事推进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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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6-04-28 09:05

关于印发《相山区2026年度30项民生实事推进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淮北市2026年3 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民生办[2026]4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山区2026年度30项民生实事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6年4月27日


 

相山区2026年度30项民生实事推进方案

 

一、促进就业(2项) 

(一)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因地制宜建设街道(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1个,支持技工院校招收“两后生”和适龄农民工、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全日制系统技能培养。(牵头单位: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进措施:

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在淮院校校内官网等多渠道发布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公告,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强化协同配合,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7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等毕业生,由各在淮院校负责资格初审、人社部门开展复审复核,形成“初审严把关、协同无壁垒、复审高效率”的工作格局。精准兑付资金,对审核通过的毕业生,通过政务平台、院校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按1500元/人的标准及时将补贴资金足额拨付至毕业生指定账户,确保补贴资金精准直达、应发尽发。

推进街道(乡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建设。全年建设街道(乡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1个。完善“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服务功能,提供职业指导、求职招聘、政策咨询解答、职业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提升“三公里”就业圈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促进居民“家门口”就近就地就业。

做好重点群体全日制系统培养技能。面向“两后生”、适龄农民工、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全日制系统技能培养,并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中级技工班800元/人、高级技工班1000元/人、预备技师班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养院校补贴。同一院校、同一学生不重复享受补贴。

(二)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90人次。(牵头单位: 区残联)

推进措施:

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高等院校实训基地、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创业职业技能培训。

借助中国残疾人就业管理系统,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进度进行规范管理,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就业率。

二、社会保障(2项)

(三)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需要支持各地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2个,支持建设农村幸福院1个。(牵头单位: 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优先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需求急切的社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根据实际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开展建设。在省级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建设运营等支持政策。

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

(四)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不少于1个城乡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 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精准实施改造提升,夯实硬件基础。结合全区殡葬服务实际需求,重点选取1个设施条件相对薄弱、群众反映集中的城乡公益性公墓,实施配套设施改造。积极申报争取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对公益性公墓的改扩建、道路、排水、绿化、便民服务设施等改造项目,以及后续规范化管理维护,给予重点支持。

强化规划用地保障,促进持续发展。依据市级相关专项规划,结合相山区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和保障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需求。探索推广林地、草地等与生态葬式相协调的复合利用模式,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公益性殡葬设施用地支持政策,破解项目落地瓶颈。

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深化移风易俗。对已建成运营的公益性公墓,全面推行专业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规范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根据省市奖补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山区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细则,因地制宜试点建设小型、多样的生态安葬纪念设施。持续开展惠民殡葬政策宣传,逐步推动相关减免补助政策覆盖更广群体、惠及更多项目,引导树立文明、绿色殡葬新风尚。

三、困难群体救助(7项)

(五)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 区民政局、区人社局)

推进措施:

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对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孤寡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通过建立台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等,实施精准救助。

动态调整2026年度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按月足额发放。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对特困人员给予400元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350元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200元定额资助,除特困人员外,剩余部分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确保“应保尽保”。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36人次。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50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通知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 区总工会、区司法局)

推进措施:

建立健全基层工会摸底排查、区级工会主动发现、职工自主申报机制,引导困难职工通过职工之家APP等网上渠道申请帮扶救助。根据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分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力争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支持,省级财政加强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筹措。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照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按照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70%确定。

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健全法律服务网络。组织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等活动,实施绩效评价,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79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 区残联)

推进措施:

为132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529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为120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其中,为9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实际支出不足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予以补助。

(八)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50人。(牵头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措施:

落实村级“周探望”、乡镇“月走访”、区级“季联络”机制,积极开展走访联系退役军人等活动,实现乡(镇)、社区(村)服务站全覆盖,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困难对象,在做好帮扶的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和精神引导。

以“心连心·帮老兵”“爱心送进光荣门”“情暖老兵”等活动为载体,加大对因重大疾病、下岗失业、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致困的退役军人帮扶救济力度。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与教育、民政、财政、住建、卫健、医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针对性开展帮扶。

坚持以政府帮扶为主体,推动将困难帮扶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引领更多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加入崇军关爱行列。

(九)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80人次.(牵头单位: 区教育局)

推进措施:

按照市级要求,及时足额配套地方资助资金,科学制定方案,资金分配向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较多学校倾斜,指导各校资助部门做好各类奖助项目的评审发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对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做到及时发现、主动资助。

在中高考、新生开学等关键节点,通过发放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上好资助政策班会课等方式,加强资助政策、资助成效的宣传,通过开展征文和书法、绘画比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展现资助政策的温暖力量。

实施技工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针对我区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学生落实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政策外,还结合我市实际,实施1000元/每年的淮北市职业技能教育资助政策,资助年限不超过3年。

(十)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不少于100人。(牵头单位: 区残联)

推进措施:

通过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48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2400元。由省级和市、区政府从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推动《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实施,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十一)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33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 区残联)

推进措施:

优先改造“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困境儿童”等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规范改造服务流程,提升改造个性化、人性化水平,提升改造质量。省级以上财政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区财政承担。同时加强监管,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改造绩效。

四、教育惠民(3项)

(十二)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新增义务教育学校午休躺睡装备100套。(牵头单位: 区教育局)

推进措施:

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加强学生课内外体质锻炼。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保障每天一节体育课、课间15分钟活动,并安排每天上下午各3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确保保障学生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各学校因时因地、有计划地拓展大课间活动与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让学生在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中增强体质,预防近视。

普及视力健康教育。建立健全视力健康管理队伍,积极开展学生视力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学生视力体检档案。开足开好各类健康教育课程,增强学生视力保护意识。将视力健康教育融入日常教学活动和生活管理,多渠道多载体开展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严格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五项管理”,常态长效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指导实施学校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午休管理工作制度,配备午休躺睡设施,为学生提供舒适安全的午休环境;将午休躺睡装备配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范围,同时加大午休躺睡等相关政策宣传力度。

(十三)实施普通高中学位扩容工程(全市统筹事项,相山区参照执行)

(十四)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牵头单位: 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推进措施: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全区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适龄儿童,参照区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延时服务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金额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

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区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足额安排大班免学费市级配套资金预算,及时分配下达补助资金;结合实际,分类明确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

多种形式宣传解读政策,确保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惠民措施平稳有序实施。

五、卫生健康(2项)

(十五)实施妇幼健康筛查项目,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1400人次宫颈癌免费筛查服务;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牵头单位: 区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35-64岁)免费提供1400人次宫颈癌检查服务,检查经费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的标准,由区级财政自筹,年终结算以实际检查人次数为准,超出部分由区财政追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妇女“宫颈癌”防治相关政策和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宫颈癌”防治的良好氛围。

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免费组织实施新生儿两种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工作。组织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开展项目监督指导及效果评估,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十六)实施“人工智能+基本应用”提升工程(省级任务,淮北市及各区无具体任务)

六、环境保护(2项)

(十七)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2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安徽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牵头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强化日常摸排调研,动态排查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实行每月调度、定期通报,确保到2026年底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圆满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推动镇街“以用促治、以管促治”,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十八)深入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道路扬尘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持续开展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以12345热线、信访举报等渠道为重点,动态梳理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农业、城管等领域的群众投诉环境问题。

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选址管理,推动餐饮企业合理选址、油烟达标排放。重点整治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等领域噪声扰民问题。

统筹推进露天焚烧、企业废气、涉水类、垃圾类、畜禽养殖等各类异味问题整治,落实恶臭异味防治措施;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加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

七、交通出行(2项)

(十九)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山区无具体任务)

(二十)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效能(相山区无具体任务)

八、文体服务(3项)

(二十一)完善便民文化设施,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2个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推进措施:

科学规划布局,按照交通便捷、服务群众需求的原则,优化文化空间布局,科学配置公共文化设施。

积极引导全区公共文化空间组织开展阅读分享、展示展演等文娱活动,各公共文化空间举办各类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12场,年服务群众1.6万人次。

(二十二)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区每个行政村送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推进措施: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村每年安排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专项资金4400元。

制定实施方案,对照省厅“送戏十百千万”计划,开展示范演出,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定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清单。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鼓励开展“送戏+”(景点景区、街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振兴。

引导演出院团利用新媒体平台直播“送戏”演出,创作“送戏”短视频,增强“送戏”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

(二十三)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大适老化、适儿化健身设施配建力度,建设口袋体育公园1个。(牵头单位: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推进措施:

按照省体育局要求和标准建设口袋体育公园,加强与镇街对接,摸排适合配建体育设施的口袋公园,建设篮球、乒乓球等运动场地,配建适儿化、适老化健身器材,进一步丰富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积极开展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等赛事活动,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健身,指导群众科学健身,提高场地设施利用率。

九、城乡建设(4项)

(二十四)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0个左右。开展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外墙脱落专项治理,计划维修屋面外墙渗漏面积3.5万平方米左右。(牵头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进措施:

及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任务、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外墙脱落专项治理任务落实到项目小区,建立“一小区、一档案”数据库。

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与政策支持,落实配套资金,保障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建设和改造资金需求,并确保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

加强改造后小区的物业管理,建立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居民自治、专业服务、协商共治的物业管理体制,提高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群众诉求能够快速响应,渗漏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十五)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开展规模化供水工程配套提升,完成入户改造500户。(牵头单位: 区农水局)

推进措施:

强化目标管理,合理确定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并将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

强化统筹调度,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定期调度,切实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难点、堵点,序时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强化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体系,采取现场督导、专项调研、质量飞检等措施,对施工进度、安全、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管,跟踪督办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二十六)推动全区工会驿站提质增效,完善提升18家工会驿站服务功能。(牵头单位: 区总工会)

推进措施:

科学布局、动态调整工会驿站建设点位。因地制宜部署充实政策宣传、休息、饮水、热饭、如厕指引、手机充电、冰箱或制冰机、理发、应急药品、小维修工具、针线包、雨具、一键入会、爱心互献、法律援助指引等15项基本服务内容,在具备条件的驿站增加优惠餐、电动车充换电等服务。依托驿站开展“四季送”、法律宣传、就业服务等公益服务。

引导各类驿站结合实际实施《工会驿站管理运维规范》,完善驿站日常管理制度,健全落实驿站定期暗访调研、工会干部包保联系、户外劳动者意见收集、驿站管理人员全员培训等工作制度,组织各级工会干部赴驿站开展“当一天站长”活动。

配合市级通过公益广告、宣传片、短视频征集等形式培植工会驿站品牌,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宣传工会驿站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成效,讲好工会驿站故事。及时更新在“职工之家APP”、高德、百度地图上的驿站位置和服务信息,建立工会驿站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

(二十七)深化邮政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全市统筹,相山区无具体建设任务)

十、公共安全(3项)

(二十八)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全市统筹,相山区无具体任务)

(二十九)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1家“食安名坊”,并通过可视化非现场检查,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支持推动“食安名坊”申报单位在生产场所加装摄像头,主动展示生产过程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各小作坊的实际情况,制定“食安名坊”培育方案,明确培育措施,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培育工作,并及时向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申报。

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申报、培育情况组织开展市级评审并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食安名坊”培育对象;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市场监管局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查评审,择优选定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并发放证书。

(三十)实施看得见的放心消费一学校食堂“互联网+AI+明厨亮灶”。推动全区90所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实现“互联网+AI+明厨亮灶”,更好地守护学生等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牵头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为便于广大师生和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安全状况,各类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应在食材库房、烹饪间、专间专区、餐饮具清洗消毒、分餐间、留样设施等场所加装摄像头,并正确标注摄像头点位名称。

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教育部门等的协作,及时处置“互联网+AI+明厨亮灶”接入及运行中产生的问题,坚持信息共享、共用;同时,主动配合市级建立市、县区、基层所三级常态化网络巡查机制,监管人员通过后台或移动终端,即可对食品储存、加工制作、人员卫生、环境消毒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时视频巡查与问题抓拍,提升“非现场”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