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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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投资促进局发布时间:2024-02-20 10:18

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各镇街、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主动招商、科学招商、精准招商,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对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发展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重要作用,全方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对新时代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等战略部署,强化招商引资“第一要事”地位,持续加大招商力度,不断提升招商质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相山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

(一)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招商引资是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第一要事”的理念,强化“招商人人有责”意识,切实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大抓招商、抓项目力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强化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区四大班子领导带头招引亿元以上项目,各任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树牢“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管行业必须管投资”理念,带头访商邀商,重大项目全程参与、全程跟踪、一抓到底。

(二)实施顶格战法。实行顶格谋划、顶格协调、顶格推进。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带头招商,把会见招引客商、洽谈合作项目、参加招商活动、服务项目落地等作为每月重要工作安排。区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每月分别外出招商不少于一周,区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外出招商累计不少于两周。(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投资促进局)

(三)健全落实机制。落实《分类分层谈判签约机制》,明晰权力边界,强化权力制约,根据产业单位招引需要和承接能力,明确项目招引体量和流程。出台《相山区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签约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信息捕捉管理、项目分析研判,确保项目研判、洽谈、决策、签约等环节流畅,提升项目签约落地率。完善《招商引资项目招落分离制度》,建立重点招商项目闭环管理,加强项目落地、开工、竣工、达产等环节管控,确保签约项目专人推进,推动签约项目早投产早见效。(责任单位:各任务单位)

三、锚定发展重点,聚力增量提质

(四)优化提升目标,量化细化分工。2024年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17个,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79个,力争50亿元以上项目实现突破,拉动制造业投资增长38.8个百分点。培育规上工业企业20家以上,规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确保全年规上工业总产值达33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各任务单位)

(五)聚焦主导产业,坚持招大引强。积极瞄准对接行业“百强”龙头企业和技术领先型企业,重点招引技术含量高、税收贡献高、带动能力强的企业项目,推动形成“引来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的聚集效应。落实完善“十个一”链长制工作机制,坚持系统观念,围绕主导产业龙头企业需求,主动靠前谋划,大力开展联动招商、精准招商,填补产业空白,健全产业配套,推动重点产业强链延链补链。(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农水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投资促进局、渠沟镇、开发区)

(六)加快转型升级,注重统筹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目标任务,坚持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建立健全政策支持,突出数字赋能、技术改造,加快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重点招引先进制造业、高科技高成长型企业,推动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新能源、高端绿色食品等产业技术创新和应用,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打造龙头牵引、配套协同、集群发展的产业梯队。(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农水局、区投资促进局、渠沟镇、开发区)

(七)夯实发展根基,打造皖北服务业新高地。强化主城区服务业发展核心优势,坚持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积极引进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现代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商贸、托育养老、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提升服务业整体发展能级,实施总部经济集聚工程、平台经济引育工程,引进平台经济项目入驻,每个镇街打造一栋总部经济楼宇,力争营业收入达到亿元以上、税收千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各任务单位)

四、拓宽招引渠道,提升招引质效

(八)强化委托招商。制定出台《相山区委托招商管理办法》,建立招商引资“信息库”“智囊库”,深化与专业招商机构、商会协会等共享合作,充分发挥其信息量大、招商专业性强、组织网络覆盖面广等优势,进行委托招商,进一步宣传推介相山,拓展招商渠道,提升招商效果。(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各载体单位)

(九)强化以商招商。立足本地企业供应链、市场链、产品链优势与需求,积极搭建“以商招商”载体,定向招商,靶向引资,着力引进一批“强链、延链、补链”项目。及时落实政策,完善配套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擦亮企业心中的“相山名片”,为以商招商提供保障与支持。(责任单位:各任务单位)

(十)强化基金招商。充分发挥区属国有企业融资平台作用,在用好现有产业引导基金的基础上,积极对接更多中央和省市基金,力争组建2支产业引导基金和1支天使基金,壮大产业引导资金规模,加快实现基金投资“滚雪球”效应,形成“基金+基地+产业”多元联动招引新模式,着力发挥资本力量撬动大项目、好项目。(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局、渠沟镇、开发区、相山城投、相山工投)

(十一)强化外出招商。加大外出招商频次,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月外出招商分别不少于1批次(5天),渠沟镇主要负责同志每月外出招商分别不少于10天,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投入不少于二分之一时间和精力招引企业、推进项目建设,主要负责同志每月外出招商分别不少于10天。以作风过硬、熟悉政策、擅长谈判等标准选优配强、规范管理驻外招商队伍,围绕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开展驻点招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考核办、区投资促进局、各任务单位)

五、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

(十二)提升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实际需求,精准实施助企纾困行动,完善领导包保帮扶制度,主动靠前服务,做到有事必到、无事不扰。强化企业服务中心窗口功能,压减不必要的审批、砍掉不合理的门槛、简化来回跑的手续。建立健全企业诉求闭环处理机制,形成事前收集梳理、事中研究交办、事后跟踪评价的工作流程。(责任单位:区委督察考核办、区营商办、区直各部门)

(十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大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系统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实施“9553”工程,办好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等“九件实事”,及时兑现减税降费、普惠金融、稳岗就业等惠企政策,着力打破要素瓶颈,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十四)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完善关于推动制造业、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措施,对引进符合重点产业链发展以及具有重大科技创新突破的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在土地、厂房、经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吸纳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适时调整政策举措。(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局、各载体单位)

(十五)建强人才队伍。结合行业、产业需求,采用引育集合的方式,锻造一支作风过硬、熟悉产业政策、懂得谈判技巧的专业化招商队伍。加强招商专业能力培训,突出学习基金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新型招商方式,淬炼专业本领。坚持在招商一线工作中锻炼人才、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探索成立公司化专业招商机构,实行绩效薪酬挂钩和灵活聘用制度,吸引高端人才。(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投资促进局、各载体单位)

六、深化考核问效,压实工作责任

(十六)坚持质效为先。狠抓“六个更加突出”--突出有效项目信息、新签约项目、新开工项目、新纳统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量、新竣工投产项目,引导求真务实,避免包装项目、“以次充好”,力争签约项目开工率、开工项目纳统率指标分别达到75%和80%以上,坚持把项目落地建成见效作为检验招商引资成效的重要标尺。(责任单位:区委督察考核办、区统计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投资促进局、各载体单位)

(十七)加强工作调度。每月召开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和项目推进会,梳理调度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难题,对照目标任务,量化工作序时。各招商组组长以及各任务单位,要定期召开调度会,保障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投资促进局、各招商组)

(十八)健全考评体系。落实完善2024年度相山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建立“每月通报、季度考评、年终考核”的全过程评价体系,规范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流程,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区“三重一线”平台考核和各单位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个人考核。坚持奖惩并重,对招商引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及个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对招商引资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酌情建议取消评优以及晋升资格。区投资促进局每月考核各单位新签约、新开工、新纳统、新竣工投产项目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现场查看已开工和在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按序时进度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委督查考核办、区统计局、区投资促进局)

(十九)加强风险防控。认真研究学习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落实安徽省下发《防范招商引资风险指引》和区《相山区招商引资工作风险点及防范指引》相关文件,熟悉掌握在项目储备洽谈、预审评估、规划签约、立项筹建等环节存在的各类风险,提升招商引资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等能力。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警惕付出大量资源收效甚微,及时整治停滞项目,依法按协议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止损。(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各任务单位)

相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