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情况】市城管局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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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时间:2019-09-26 09:26

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文件要求,市城管局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响应时段

2019年9月25日零时起至10月1日24时解除。

二、总体要求

要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治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遏制道路扬尘、渣土运输、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及散煤燃烧污染,最大限度减缓空气污染程度。

三、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此次工作,经研究,成立市城市管理局重污染天气防治应急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 申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刘夫军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任 勇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鲍广平、胡守波、罗怀新、赵娟、李峰、赵光、

赵长征、吕浩勇、王猛

四、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单位要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方案,明确局领导带队进行日常督查,加强调度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制定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燃煤应急治理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做到全天候监管。

二是强化巡查执法。禁止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治。实施渣土运输全面停运措施,禁止渣土运输。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

三是强化清扫保洁。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冲洗作业,增加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冲洗频次,每天至少增加6次。完善工作台账,分路段进行统计汇总。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确保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口车辆出场冲洗等措施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重污染天气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统一思想、自觉服从大局、主动投入一线。各单位要结合管理职责,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标准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严格标准。各县区、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和管理实际,全面落实措施标准,聚焦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问题,针对工作中发现共性和个性问题,分类整改、限时解决,努力做到零死角、无盲区。

三要严明纪律。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治期间,要严格对照方案要求,尽心尽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因工作不力、未按要求整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影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