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情况】相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应急人员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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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时间:2020-02-01 09:31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积极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应急人员管理,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局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科室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非必需的会议、活动暂停、推迟或取消,多用通讯方式布置工作。 

三、上下班严禁聚集性出行,尽量选择私家车、电动车、自行车、步行等合适出行方式自行上下班。

四、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见面不握手,尽量只在本人办公室。非工作必需,禁止串门聚集,尽可能用电话、微信、QQ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办公场所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

五、工作之余,服从本社区封闭管理,配合超市、菜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的出入管理。非工作、生活必需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参加聚餐、不集众棋牌。外出自行佩戴口罩,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逗留。

六、注重卫生,勤洗手。外出时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进家后做好衣物及暴露部位的消毒。定期开窗通风和消毒,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遮挡口鼻。

七、工作人员要随时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消息,及时关注疫情动态,宣传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引导亲属朋友自觉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影响社会稳定、造成市民恐慌的不实信息和谣言要及时举报。

八、各部门、科室对工作人员身体状况进行管理。工作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乏力等可疑症状,立即上报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请各位同志认真执行,对自己负责,就是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共同防控疫情,保护美好家园。

 

                              相山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