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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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时间:2022-12-09 15:23

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上级有关制度文件。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加强公开专栏内容维护。统筹规范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实现政府信息可查、通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以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度,优化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确保完成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三、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民生实事、财政预决算、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管理执法等重点工作,及时做好工作推进情况及相关信息公开,为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对上网信息发布内容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确保了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