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及《安徽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街面秩序、人行道净化、户外广告和小广告、空中管线、飞线充电等全面整治,落实精细化管理标准,实现城市市容环境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管理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调度,现决定成立相山区市容环境秩序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广建
副组长:蒋海峰、黄东旭
成 员:梁金民、白明、李泉岭、梁伟、胡敬峰、葛峰、刘珺石、孟锰、吕志
办公室设在督查考核办公室,吕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行动日常督查、指导、协调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市容秩序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各类流动摊点进行排查摸底,充分掌握各路段流动摊贩情况。通过宣传单,公众号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流动摊贩进入规范安置点经营。强化安置点设置管理,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增加安置点数量,做到规范经营、人在地净、摊走地清。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力度,全面治理流动摊贩乱摆摊现象,以宣传、劝导为主,对无视多次劝告、擅自占道经营的流动 摊贩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牵头部门:区城管大队;责任单位:各街道(镇)、开发区城管中队)
(二)“门责制”规范管理行动。深入推进“门责制”管理,严格落实“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管理机制,形成“政府部门联管+自治联盟共管+经营主体自管”的叠加式管理模式。夯实沿街商户、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做到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乱吊挂晒、无乱损公物等,实现对沿街单位的常态化管理。完善“星级文明户”评选、“一店一码”智慧管理等制度,提升沿街商户文明自律意识,构建共管共治的良好格局。持续开展“门责制”示范道路创建活动,在全区打造3条示范道路。(牵头部门:区城管大队;责任单位:各街道(镇)、开发区城管中队)
(三)城乡环境卫生提升行动。全面开展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及公园广场、景区景点、菜场、学校、商超综合体等周边区域精细化保洁工作。合理调配资源、增加人员车辆,加强“两薄”时段清扫保洁力度,提高人行道机械化清扫水平。改造升级一批城区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提升环卫设施品质。加大道路标线、路牙石、下水道口等冲洗力度,做到道路保洁全覆盖。开展道路两侧公交站台、信息宣传栏、各类指示牌、果皮箱、交通护栏等城市家具的日常清洗保洁,持续打造“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全面提升城市深度清洁力度。(牵头部门:区环卫所;责任单位:各街道环卫站)
四、阶段安排及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20至3月5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迅速动员部署,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治理行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3月6日至6月3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分类开展整治提升行动,按要求报送进展情况,区城管局将联合区文明办开展实地督查,对行动成效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12月底)。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抓好组织落实。此次治理专项行动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各牵头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职责,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治理行动,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宣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事例,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工作阻力,形成良好的治理氛围。
(三)强化督导,巩固治理成效。区城管局将联合区文明办等部门通过联合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不定期组织实地督查;采取召开现场会、调度会等形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调度,对整治提升行动成效将进行通报。
相山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