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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信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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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3-01-19 00:00

相山区信访局

2012年相山区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相山区信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落实,认真负责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公布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以强烈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长刘学明确要求,要按照中央的精神和《条例》的规定,切实抓好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施以具体指导。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条例》的全面、正确、有效施行。

  二、狠抓制度落实,认真负责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们按照《条例》的规定,严格落实《相山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相山区信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等制度,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依法、及时获取我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2年,我局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主要包括:机构概况类信息2条,政策文件类信息16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7条,其它类信息30条。这些政府信息,均以相山区信访局互联网为平台,做到了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2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同时,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于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时明确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

回顾过去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还不够及时快捷,内容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内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等。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通过相山区信访局网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丰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用。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特别是针对社会公众提出的申请,积极予以回应,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保密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三是进一步加大局机关内部协调配合的力度。不断强化局内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责任,切实有效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继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相山区信访局

201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