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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信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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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6-01-19 00:00

2015年相山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相山区信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淮北市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落实,认真负责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本《条例》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现公布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相山区信访局办公室(电话:3193574)

  一、概述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长明局长任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二)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局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机关机构设置、科室职能、办事程序等。
   (三)建立健全规范的工作机制。根据上级要求,我局要求科室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要严格把关。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形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公示。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按时拷贝电子稿,提交各相关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们按照《条例》的规定,严格落实《相山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相山区信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等制度,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5年,我局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全年公开政务信息206条,主要包括:政策解读信息4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这些政府信息,均以相山区信访局互联网为平台,做到了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5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同时,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于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还不够及时快捷,内容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内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等。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通过相山区信访局网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丰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用。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特别是针对社会公众提出的申请,积极予以回应,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保密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三是进一步加大局机关内部协调配合的力度。不断强化局内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责任,切实有效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继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其它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本单位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