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适应“五个法治化”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依法履职,提升办理质效,推动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局面,全区信访工作呈现办理高效、总量下降、保障有力的态势。
一、信访总体形势
(一)受理办理规范高效。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为100%, 申诉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96.98%。
(二)信访总量持续下降。全区信访总量812件,同比下降45.72%;其中致省及以上信访事项395件,同比下降19.06%。
(三)重点领域优化提升。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城乡建设、政法、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领域分别登记472件、53件、36件、39件,同比分别下降45.62%、45.36%、46.27%、64.55%。
(四)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推进。开展12次矛盾纠纷排查行动,排查处置39批集体访和162件个访;落实“三个不予受理”和“两个不再受理”;出具37份风险提示函、43份督查督办函和9份问责建议函;因信访事项工作不力7名党员干部被追责问责;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25人次。
(五)信访保障有力有效。紧紧围绕“三个不发生”目标,全区上下密切配合,及时处置各类信访隐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点时期实现进京“零登记”,市以上领导在相山考察等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平稳有序。
二、重点工作情况
(一)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情况
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6项考核核心指标均在评定标准范围内。
(二)进京赴省访情况
进京访14批15人次分别为:区法院及相山公安分局李进3次,曲阳街道刘玉芹3次,任圩街道段学民3次,区法院种素云,任圩街道刘海港,相南街道丁知礼,三堤口街道孟丽、李丽丽,区城管局田富英,批次、人次分别同比增长40%、50%。除丁知礼、孟丽、李丽丽、田富英外,均为涉法涉诉事项。
赴省访情况:50批70人次,批次同比上升11.4%、人次同比持平;拆迁补偿20件、涉法涉诉10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9件,其他11件;集体访2批10人次均已实质化解;个访48批60人次多为信访老户,17件已实质化解、15件依法依规导入相应程序、16件正在办理。
(三)致省级及以上信访情况
我区实际经办致省及以上信访事项395件。从登记层级看:国家局登记103件,同比下降47.45%;省局登记292件,同比持平。从重点领域看:城乡建设类177件,占44.81%;劳动和社会保障类89件,占22.53%。从办理情况看:办结338件,57件正在办理,办结率85.57%。
(四)省级及以上交督办件情况
中央信联办督办我区第四批信访事项10件全办结;国家局督办我区信访事项8件全办结;国家局交办我区信访事项5件全部办结;省局督办我区信访事项1件已办结;省局交办我区信访事项4件已办结。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重点领域问题较为集中。全区城乡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 3 个领域信访量靠前,反映产权证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服判决等问题需久久为功加力化解。岁末年尾是工资款和工程款结算集中期、也是争议纠纷多发期,群体访较为突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关注,齐抓共管,就地化解,严防上行。
(二)涉法涉诉化解难度较大。涉法涉诉诉求主要是对判决不认可、认为执行不到位等,如今年以来我区11人次涉法涉诉进京访,访诉交织、边诉边访、缠访闹访等问题较为突出。
四、2025年工作思路
(一)扣紧预防链。从岁末年初至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涉法涉诉事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依法处置缠访闹访、以访牟利等违法行为,完善工作机制,源头预防防范,坚持每日调度处置风险隐患,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对苗头性、扬言类问题妥善处理,严防进京访、赴省集体访,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同时,常态化开展“四下基层”活动,落实区领导到信访工作联系点走访制度及区直部门下沉干部、镇街(开发区)班子成员包联责任,着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构建责任链。建立“一把手”调度机制,定期向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通报信访工作情况,对重点信访事项提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调度。建立信访事项三级转交办机制,信访积案和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由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重复信访事项由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交办,一般信访事项由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建立信访事项分流转送会商制度,对有争议的信访事项商请区委编办共同确定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转纪委监委机关、政法机关、职能部门,实现“一个口子进入、一个标准分流”。履行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对相互推诿、办理不规范、合理诉求解决不到位的信访事项责任单位,发出改进工作建议书,向区纪委监委移交责任追究建议书。
(三)提升质效链。研究制定《信访事项评查工作实施细则》《信访事项不再(不予)受理工作细则》,重点对进京访、赴省集体访、异常访、重复访、办理后又重复信访事项进行实地评查,对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督办、责令限期整改。组建“网巡”专班,每天对信访事项办理是否超期、是否规范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督查责任单位立行立改。严格规范复查程序,切实做到依法纠错、补正瑕疵、释法析理等工作,充分运用听证、公示、公证等措施,复查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联通数据库。汇集纪委监委、公检法司、人社、信访等多家单位资源,汇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联调指令信息、矛盾纠纷案件信息、劳动仲裁信息、信访登记信息等形成“数据池”,推进信息化与法治化有机融合,促进共享互通、协同联动、及时预警、闭环办理。
(五)抓实“双向规范”。聚焦责任“虚空”,建立工作专班,以矛盾纠纷排查梳理为起点、信访突出问题有效处理为终点,把研判评估、督查调度、监督追责、维护秩序等事项贯穿始终,从政策水平、落实能力、担当精神等维度,对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实行赋分管理,为及时调度、履职考核提供数据支撑。围绕“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 ”进行通报、督办、考核。对因不正确履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发挥依法治访作用,对诉求无理且恶意投诉、滋事扰序、缠访闹访的,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