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机关服务管理中心服务项目公开如下:
1、负责区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公共服务)
2、负责区直机关房产配置,管理区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公共服务)
3、负责区机关工作用车(公共服务)
4、负责区直会议场所的管理,接待服务等工作(公共服务)
5、负责区直机关日常工作的供水,供电,供气及设备管理维修工作(公共服务)
6、负责区机关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公共服务)
7、负责区机关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公共服务)
8、完成区委区政府等四大班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