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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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科学技术局发布时间:2024-03-19 11:25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实施部门

法定依据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及时间

(一)拟订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1

 

拟定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郭大庆

 

 

 

 

 

 

 

 

 

 

 

 

 

0561-3193643

 

 

 

 

 

 

 

 

 

 

 

办公地点:淮北市相山区淮海西路相山区科创大厦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 2:30-5:30

2

组织实施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二)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1

 

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2

会同有关方面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3

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4

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5

完善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三)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1

编制归口管理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执行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2

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3

会同有关方面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4

参与拟定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5

承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四)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推进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及其它创新基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1

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2

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3

负责拟定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4

牵头推进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及其它创新基地建设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五)编制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1

编制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2

组织、监督实施重大科技项目规划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3

负责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申报。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1

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2

组织培育和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3

承担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工作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1

会同有关方面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2

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等工作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3

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1

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2

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3

负责推动科技园区建设工作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1

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2

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3

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4

负责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

负责制定全区科技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的有关政策措施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2

拟定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

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卫和信息信访工作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2

组织重大调研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3

承担相关新闻发布工作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4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5

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6

承担科技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十二)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

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2

负责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3

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4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

5

负责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办公室

三定方案(相区办发〔201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