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相山区科技局办公室综合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相山区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85号相山区政府,电话:0561-3193643,邮编:235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国办、省、市、区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涉及规划计划、监督保障、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招标采购、财政资金、机构领导、新闻发布、人事信息等多个方面。所有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存在信息虚假、信息出错或不完整的情况。。
(2)依申请公开
2021年,区科学技术局发布依申请文件目录信息0条次,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0件。
(3)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布局、目录设置,高标准完成新旧平台更新工作,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5)监督保障
2021年,区科学技术局先后参加区政务公开培训6次,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员集中办公6次,同时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管理和定期考评工作。
(6)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为重点、政务公开为原则、电子政务为载体,按照推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1、领导重视,健全机构。我局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规划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区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2、建立相关制度,提高认识。为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局专门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公开了所有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淮北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载体,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以公文法规、民生、社会管理、工作动态为主。
3、加强界定,查漏补缺。为确保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我局在极力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界定的同时,着力抓好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截至目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4、紧扣十四五开局。我局有科技创新方面的十四五规划,目前正在初稿形成阶段,待定稿后,将及时公开规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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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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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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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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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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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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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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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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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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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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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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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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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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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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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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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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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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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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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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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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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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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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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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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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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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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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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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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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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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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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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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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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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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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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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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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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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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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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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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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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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重视程度不够。二是群众的参与程度还不够高。群众对参与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大部分持不关心或无所谓的态度。截至目前,未收到群众对公开内容的反馈意见。三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各类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方法不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机关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提高执法水平、服务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建立责任制,狠抓落实,进一步严格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宣传。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加大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关注公开情况,监督公开情况,努力营造公开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上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山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相山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