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西工﹝2021﹞41号
关于印发《西街道关于高质量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组织,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西街道关于高质量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相山区西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16日
西街道关于高质量做好社区“两委”
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共相山区委办公室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相山区委组织部、相山区民政局关于高质量做好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区办发〔2021〕39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为指向,以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为关键,以增强社区“两委”班子整体功能为重点,坚持系统思维、整体理念,坚持全程高标准、全面高质量,着力使换届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切实选出忠诚过硬好头雁、换出团结协作好班子、营造风清气正好生态、形成干事创业好氛围,为推进西街道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严把换届方案制定关、人选质量关、选举程序关、责任落实关,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坚持高线选人。紧紧围绕事业发展全局选人,突出高线标准,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在干中选、选中干,以换届激发推动基层治理、创造美好生活的新动能。三是坚持依法依规。精准把握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程序步骤,细化操作办法,确保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程序不出错。四是坚持发扬民主。扩大有序政治参与,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把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起来。五是坚持正风肃纪。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禁拉票贿选和强迫民意,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六是坚持统筹兼顾。把“两委”换届同其他社区组织建设统筹起来,与做好后续工作、中心工作统筹起来,把换届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干事创业的自觉行动。
(三)总体安排。全街道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同步推进,按照先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再进行居民委员会换届的次序开展,从2021年9月开始,到12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
(一)明确标准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懂发展善治理、有干劲会干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社区“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人员。社区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敢闯敢拼。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当“两面人”的。(2)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近3年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3)非工作原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4)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参与邪教组织人员,以及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5)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且未受处理的,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当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任务中拒不执行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7)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8)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9)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10)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街道对照人选标准和“十不选”要求,制定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指导社区写入选举办法,提交党员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受到停职检查、调整职务组织处理的,是否可列为候选人,由街道党工委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审核后,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二)优化班子结构。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社区“两委”班子职数。结合西街道实际,社区党委一般设委员5至9人,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至7人;5000人以上的社区,居委会成员职数一般按照7至9人进行设置。具体职数由街道根据各社区规模大小、人口数量、党员人数、工作任务等依法合理确定,报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着眼事业发展长远需要,推动社区“两委”班子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通过换届力争实现平均年龄普遍下降、整体学历明显提升。新进社区 “两委”班子成员,应注重选拔45岁以下的人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继续留任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不超过55岁。换届后,社区“两委”班子年龄以36岁至55岁为主体,占比达到70%左右;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45岁以下的占比达到50%以上;原则上每个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35岁左右的应有一定数量;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学历一般在大专以上;社区“两委”班子交叉任职比例较上届有所提高。
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推动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班子,保证每个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统筹推进社区团支部书记进“两委”班子。
(三)着力选好书记。全面落实社区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区委组织部会同街道党工委,逐社区分析研判、对书记人选深入考察,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切实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从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文明创建、基层治理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中物色人选。对社区党组织书记,注重从现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对本社区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以探索跨社区任职。
(四)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以下简称“一肩挑”),抓细抓实人选摸排、调配等工作,切实将那些能够挑得起、自身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人推出来、选上去。同时,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社区暂无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暂不具备条件、不能实现“一肩挑”的,街道要列出具体原因,报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
(五)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联审制度。社区党组织、居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后,街道党工委组织进行全面审查,再报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合审查。
实行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在同一社区,原则上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人员不能同时作为提名人选。
三、严格依法依规,有力有序推进换届工作
(一)抓实准备工作。坚持摸底排查在先、集中整顿在先、宣传发动在先,做到情况早掌握、矛盾早化解、风险早排除。要对摸排情况进行查缺补漏,切实做到化解矛盾清仓、扫黑除恶清障、反腐倡廉清风、财务审计清账“四清”。要坚持集中攻坚,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带头包联最复杂的社区,问题不解决、整顿不到位不启动换届。要进一步推动街道、社区干部深入宣讲换届相关政策要求,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
(二)成立工作机构。成立街道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同时派出换届工作指导组,加强对社区的具体指导。各社区要依法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保证换届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三)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前期摸底调查情况,认真研究制定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有序推进。对社区情况复杂、干群矛盾突出的社区,要重点关注和加强指导,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各社区的换届工作方案要报街道党工委进行前置审核,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教育培训。街道将举办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换届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条例以及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操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提高换届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开展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权利、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换届选举目的意义等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
(五)按章组织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有关操作程序的要求严格执行。要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教育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确保党组织换届选举圆满完成。原则上要在11月中旬前完成。
1. 部署启动。街道、社区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动员,正式启动换届选举工作。社区党组织在街道党工委指导下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制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员推荐产生办法,与街道党工委沟通后,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街道党工委及时研究批复,指导社区党组织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2. 党员和群众推荐。街道党工委组织召开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测评会上,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党员代表)和居民代表分别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30%的差额比例,确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当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社区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报告推荐结果。社区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街道党工委全面审查认为不得列入的,向社区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社区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街道党工委研究推荐。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3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社区党组织。
4. 进行资格联审。街道党工委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及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再报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合审查。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各街道党工委将通过联审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反馈给社区党组织。
5. 确定考察人选。在街道党工委派人指导下,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两推”和资格联审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3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其中,书记人选需报区委组织部会同街道党工委考察,由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考察结束后,街道党工委将考察情况反馈社区党组织。
6. 开展谈心谈话。根据推荐、联审、考察和研究情况,街道党工委与现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员谈心谈话,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重点做好不再提名人选、转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7. 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联审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天。
8. 请示批复。公示结束后,社区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上报确定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街道党工委作出批复。
9. 纪律承诺。街道党工委与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10. 党员大会选举。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候选人名单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
选举结束后,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向街道党工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街道党工委及时作出批复,并将新当选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六)依法组织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严格把握关键环节,做到法定环节一个不少,规定程序一项不漏。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具体分为七个步骤进行,原则上要在12月底前完成。
1. 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7至11人单数组成,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候补委员组成,通过社区居民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社区社会组织代表会议民主推选产生。居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居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换届选举前及时改选居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 确定选举方式。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一般实行直接选举产生,经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也可以实行间接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差额选举的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1至2人。
3. 制定选举办法。街道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指导,引导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社区选举办法。对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
4. 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把握好关键环节,规范运作。全面、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居民的选举权。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经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采取直接选举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进行选民自愿登记,但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不得低于总数的40%。
5. 推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社区党组织提名、居民小组会议提名、有选举权的居民20人以上或居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个人自愿报名等方式产生。有关人员应填写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提名票、报名表,递交社区选举委员会或投入候选人提名箱。
6. 做好候选人资格条件把关工作。在确定正式候选人之前,将名单报街道党工委审查,再报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联合审查,审查结果由街道党工委反馈给居民选举委员会。对审查未通过的人选,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按程序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出现缺额的,按原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并重新报审。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于选举日3日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
7. 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坚持“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居)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谨慎设立流动票箱,严格控制数量,每个票箱应有3名以上监票人员同时在场监督。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每个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统一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统一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统一由街道选派代写员。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七)同步推选产生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选举结束后,及时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在居民中推选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把好质量关,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成员中应至少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非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由街道纪检监察室聘任为监察信息员。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居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调、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对社区“两委”成员监督监察全覆盖。
(八)加强配套组织建设。以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社区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等在内的其他组织建设,推选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网格长),推选产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还应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全面建立居民议事协商制度。
(九)做好后续有关工作。街道党工委要统一组织社区“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台账移交等工作,保证社区事务正常运转。做好离任、落选社区干部的思想工作,通过举办“老书记”荣退仪式、颁发“荣退证书”等方式,引导支持新班子工作;因地制宜组建“老书记”工作队,开展新老书记结对,做好“传帮带”工作,促其作用发挥。及时组织参加区级以上集中任职培训。办好“开门一件事”,迈好“履职第一步”,组织新一届班子成员履行干事承诺,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以实际行动增强民意基础。健全完善社区特别是“一肩挑”后的组织运行机制,全面落实社区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居务联席会议和党务、居务、财务公开等制度,探索开展社区“一肩挑”人员激励保障试点工作。推行社区干部承诺践诺制度,健全不胜任不尽职社区干部退出机制。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一)强化宣传教育。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纪律宣传贯穿换届始终,巩固拓展社区“两委”换届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成果,持续深入开展“七个一”活动,广泛宣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明确违反换届纪律的具体情形,让党员群众知晓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违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通过开展纪律教育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重点对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两委”班子成员、参与竞职人员加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全面推行街道党工委与候选人谈心谈话、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等制度。
(二)加强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十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畅通社区“两委”换届的监督举报渠道,设立社区“两委”换届专用举报电话,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明确专人值守,对涉及换届的信访举报问题,即时受理、及时处置、限时办结。
(三)加大查处力度。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联查联办和快查快结机制,实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查处情况,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对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换届选举中惩治违纪违法行为不力、整治不正之风不力,影响换届选举风气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一)落实领导责任。街道、社区分别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党工委统一领导,党群办、民政办牵头协调、具体负责,纪工委办、宣传办等部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所在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全面负责,街道派出的八个工作组组长、各社区包点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工作组长要对所在的工作组全面负责、包点领导、包点干部要对所包保的社区指导到位、督查到位,要统筹工作力量,认真抓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建立健全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制,对领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负面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换届中违法违纪、拉票贿选等行为,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而未查处的,严肃追责。要按照规定认真落实选举经费和培训经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部门协作。建立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有关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协同机制。党群办负责指导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民政办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人大负责法规解释和法律监督;纪工委、综治、派出所、信访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狠抓选风选纪,查处贿选行为,打击黑恶势力,维护选举秩序和社会稳定;宣传办负责社区“两委”换届政策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司法所负责做好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综合办要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团工委、妇联要加强对优秀青年和妇女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工作的指导。街道其它各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共同做好换届各项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促指导。要坚持指导在先、一抓到底,加强对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督查指导。建立换届工作联系指导和督查制度,街道向每个社区派驻的换届工作指导组,要全程参与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对于重点社区,街道将组织力量重点指导,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实施“一社区一策”。选举时,有关负责同志要到现场指导,确保整个选举过程依法按章进行。
(四)做好风险防范。防范各种干扰风险,依法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防范信访矛盾风险,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街道、社区要建立健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稳妥处置。选情复杂、竞争激烈的地方,街道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派驻工作组实地指导,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特别要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要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加强重点场所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在换届工作中出现聚集性疫情。
(五)营造浓厚氛围。严格新闻宣传纪律,规范换届信息发布。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对有关社区“两委”换届的不实报道,及时核查引导,严防炒作,妥善做好突发舆情应对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1. 西街道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 西街道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督导社区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