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央、省、市、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和街道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策、工作安排,做好全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2、负责全办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包括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分析和反映我办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推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3、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重点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4、负责文明建设业务范围内文件材料的草拟,负责全办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会议的筹备、服务工作。
5、完成上级、街道文明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陈曦
工作人员:周玉鹏 李贺 沈曼丽 王凯瑜
办公地点:南黎街道办事处二楼
办公电话:0561-3078303
邮政编码:2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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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