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回应-就业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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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南黎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3-05-04 09:18

1、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

答: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就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国家及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

2、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或暂停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答:如需参加职工医疗保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县、区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非本地户籍人员可到就近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1-22日。

如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在每年的集中参保期内(10-12月份)通过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参加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如需办理暂停参保业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县、区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非本地户籍人员可到就近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1-22日。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每个月要交多少钱?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 2023年不建立账户(费率6.4%,医保卡没有钱)缴费金额每月为245.25元,建立账户(费率10%,医保卡每月进钱)缴费金额每月383.2元。

4、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答:可于参保次月前往徽商银行签订代扣协议,或通过微信小程序“安徽税务社保缴费”或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点击“下一步”完成在线缴费。缴费完成后,可通过“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查询到缴费记录。

5、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多久可以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答: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在淮北市参加职工医保的,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保费的,享受淮北市规定的职工医保保障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保费的,次月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在3个月内恢复正常缴费且补足中断期间基本医保费的,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后重新缴费的,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