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黎街道不规范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南黎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3-05-22 15:12

为深入贯彻市领导调研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会议要求,依据《淮北市养犬管理办法》,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促进和谐”的指导思想,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广泛动员市民积极参与,形成依法、文明、规范养犬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黎街道不规范养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单光敏  党工委书记

刘士贵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万福威  党工委副书记

张  正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马祥龙  南黎派出所所长

张震东  古城派出所所长

吴  昊  城管中队队长

陈  曦  公共管理办主任

成  员:李  刚  区域发展办主任

雷  军  物管办主任

张  强  李楼社区书记

李  侠  丁楼社区书记

时志红  桂苑社区书记

赵彩虹  康乐社区书记

王海宇  锦华苑社区书记

盛庆金  城里社区书记

王均玲  曙光社区书记

刘丽丽  桂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曦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任务及分工

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协调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鼓励市民举报违规养犬线索;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规范养犬和狂犬病预防知识等内容;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养犬人依法依规养犬,劝导违规养犬行为,并对违规养犬行为上报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文明办:负责组织志愿者开展“规范养犬”宣传活动,倡导市民规范养犬。

派出所:负责辖区规范养犬的行政管理工作,快速处置无证养犬、遛狗不牵绳、养犬扰民等警情,依法查处违规养犬行为。

城管中队:负责开展巡查整治,依法查处未即时清除犬只粪便、携带犬只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等违规养犬行为。

物管办:负责对接区住建局,在区管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内设置“规范养犬”标识,并做好监督管理、和志愿劝导工作; 指导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对本小区不规范养犬的管理,做好不规范养犬行为的劝导工作。

区域发展办:负责协调商务部门督促指导大型商超、农贸市场、书店等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并做好监督管理和志愿劝导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5日至5月19日)。文明办牵头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灯箱等多种载体进行宣传,做到进家入户,人人皆知,引导市民依法、科学、规范、健康养犬。

(二)集中治理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组织辖区派出所、城管中队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整治查处工作,深入社区、居民小区、公园、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集中依法查处违规养犬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21日至长期)。领导小组全面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全面提升辖区不规范养犬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配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整治不规范养犬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迅速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严格管理,加强督导。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进行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三)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回顾总结集中整治阶段的经验分析问题和不足,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