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黎街道小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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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南黎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3-05-25 15:18

为深入贯彻市领导调研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会议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条块结合原则,在南黎辖区范围内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小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小区环境秩序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黎街道小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士贵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万福威  党工委副书记

张  正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马祥龙  南黎派出所所长

张震东  古城派出所所长

张  恒  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

吴  昊  城管中队队长

陈  曦 公共管理办主任

成  员:雷  军  物管办主任

周玉鹏  文明办主任

王海宇  锦华苑社区书记

王均玲  曙光社区书记

刘丽丽  学院社区书记

李洪培  梅苑社区书记

张  强  李楼社区书记

李  侠  丁楼社区书记

时志红  桂苑社区书记

赵彩虹  康乐社区书记

盛庆金  城里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曦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内容

对居民小区存在的环境卫生、杂物堆放、毁绿种菜、飞线充电、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乱贴小广告、基础设施破损、空中管线凌乱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工作任务

(一)物管办负责管理物业小区整治工作。

1、物管办按照《南黎街道物管小区考评办法》每季度对辖区内的所有物管小区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先惩后的依据,结合市区第三方测评结果,对多次落后的小区坚决进行约谈、处罚、清退。社区网格员要坚持每天对所包保网格内的小区进行巡查,社区两委成员要每周对包保小区进行一次督查,街道包保领导要每两周对所包社区的小区进行一次集中督查。

2、社区负责联合城管中队负责对小区内的私搭乱建、飞线充电、毁绿种菜等行为的整改处理;负责联合派出所负责对小区内的不规范养犬行为进行处罚;负责联合市场监管所对小区内的高层电梯使用和维护进行督查。

3、社区要按照市、区住宅物业管理三大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工作的领导,提高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

(二)文明办、社区负责管理非物业小区整治工作。

1、文明办对照文明创建实地考察标准对非物管小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报至所在社区及时整改并保持常态长效。

2、社区负责推进综合执法进驻非物管小区,并进行联合整治。负责加快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进度,引导居民通过自治自管或者由业委会牵头引进物业公司进驻非物管小区,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减轻街道社区压力。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25日-5月19日)。文明办印制下发《关于开展南黎街道辖区小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由社区和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广泛宣传、发放。

2、集中整治阶段(5月20日-6月30日)。物管办、社区及网格员要认真落实督导责任,按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在小区内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并积极配合协助执法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3、督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30日)。由领导小组对各居民小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集中验收,对整治不力的小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4、常态保持阶段(7月31日-长期)。物管办、文明办、社区要对要对小区管理情况常态化进行督查考核,常态保持专项行动整治结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认识,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起到提高小区整体环境秩序的目的。

2、强化配合。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工作中要及时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3、建立机制。各单位要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提升居民小区管理水平。

附件:南黎街道文明创建小区包保责任人统计表

南黎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