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为:种植业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市与区财政各补贴7.5%、种植场(户)承担20%;能繁母猪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5%、市与区财政各补贴2.5%、养殖场(户)承担20%;奶牛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0%、市与区财政各补贴5%、养殖场(户)承担20%。
区级保费补贴不到位的,中央和省、市财政不予补贴。区级自行提高保险金额而增加的补贴,由区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