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地开展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证可实施办法》,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渠沟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及其他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伤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组织
成立渠沟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工作。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王谭俐
常务副总指挥:李乐乐
副总指挥:蒋海峰 陈 彪 李 刚
成 员:姜 鹏 张雪峰 朱军旗 佘旭祥
孟凡辉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抢救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定期组织召开例会,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与管理,提供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负责对各村及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工作。
2、渠沟派出所
负责组织消防、治安、警力等迅速出动,控制危险源,营救受害人员,扑灭火灾,保障救援必需的交通畅通、人员疏散,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
3、渠沟卫生院、凤凰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对事故现场受害人员进行救护,调动医疗器材及药品,确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急救队伍和装备,并将情况进行备案。
4、镇城管中队
负责协助公安分局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障交通畅通、人员疏散;协助其他部门开展救援排险。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为确保及时、有效、顺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现场警戒组、救援排险组及应急救援办公室,其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协调组织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1)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
(2)负责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
(3)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
(5)负责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2、现场警戒组
由西区派出所、渠沟派出所、钟楼交警中队、镇城管中队组成,派出所负责人任组长。
(1)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维护现场的治安和救援秩序;
(2)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无关人员;
(3)负责救援交通秩序畅通、车辆疏导。
3、救援排险组
由西区派出所、渠沟派出所、镇城管中队组成,派出所负责人任组长。
(1)确定事故烟花爆竹种类,采取适当的消防方式进行救灾;
(2)及时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施救;
(3)排除事故现场隐患,控制危险源。
4、应急救援办公室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镇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其职责:
(1)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通知各有关单位迅速到达现场,并按指挥部的要求,处理应急救援事务;
(2)监督有关部门建立好管理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
(3)监督各有关部门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定各自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4)对各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事故报告
为及时掌握烟花爆竹事故情况,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发生事故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立即报告事故,将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迅速与下列单位联系:
1、镇政府值班电话:32388120(镇党政办)
2、应急救援办公室电话:3028713(镇应急管理)
3、火警电话:119
4、110应急指挥总中心电话:110
5、急救中心电话:120
以上单位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互相通知,启动应急预案。
四、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关要求
1、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情况,制定各自的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协调行动,减少损失。应急救援预案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若发生本预案管辖的重、特大事故,立即向镇政府及镇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2、事故单位是事故救援的主体,必须立即组织自救,控制危险源,疏散人员,减少危害。在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同时,做好伤害人员的抢救及善后工作。
五、附则
1、本《预案》管理单位为渠沟镇政府,必要时及时修订。
2、各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应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并与本《预案》相衔接。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3、本《预案》是镇政府针对烟花爆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4、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