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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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渠沟镇政府发布时间:2024-02-01 19:01

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硬件方面 1.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20平米,安全、实用,确保留守儿童方便使用留守儿童之家有关设施; 2.配备电视和一定数量的图书、期刊、报纸和文体器材,基本满足留守儿童的文化娱乐需求; 3.配备电话或电脑等设施设备,方便留守儿童与父母交流联系。 (二)软件方面 1.有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及相对稳定的关爱队伍; 2.有管理规章制度和活动安排计划; 3.有反映留守儿童基本状况、进步成长的记录簿册; 4.有工作总结和档案。 五、日常管理 留守儿童之家的日常管理要坚持责任明确、安全第一、严格有序、关爱到位的原则,加强力量配备,明确专门人员,切实加强管理,保证在课余和节假日开放,有计划开展活动。要通过家校联系、心理抚慰、生活关心、学习辅导、结对帮助、亲情电话等方式给予留守儿童关爱。积极争取农村基层组织、群众团体参与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动员组织志愿者队伍与留守儿童之家实行定点、定向、定期挂钩,协助教育管理,尽力提供服务,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开展活动提供帮助和支持,丰富活动内容,扩展活动空间,使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更好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