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任镇长本办法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任健答:根据《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规范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管护工作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问:管护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是什么
任健答:来源:中央、省、市及本级财政预算专项拨款(第二条)。用途:日常维修(如渠道、管道、井房、输配电设备、田间道路等);设备购置(自动化设备、小型管护工具、监测设备等);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及管理(第六条)。
三、问:各部门的职责如何划分?
任健答:镇财政所:编制预算、审核分配计划、拨付资金并监督使用(第三条)。镇农业农村和城镇建设中心:指导管护工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开展绩效评价(第三条)。村(社区):组织实施管护,按需使用资金,督促管护主体规范操作(第三条、第四条)。
四、问:资金分配遵循哪些原则?补助标准如何确定?
任健答:原则:规范、公正、公开(第七条)。标准:按本年度各村(社区)高标准农田面积补助,具体标准由镇政府动态核定(第七条)。
五、问:如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管护?
任健答:镇政府可通过“以奖代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引导个人和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第五条)。对社会资本投入的,可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等支持方式(第五条)。
六、问:预算如何申请和执行?
任健答:申请:镇农业农村和城镇建设中心根据建设完成情况,向财政所申请将管护经费列入预算(第八条)。执行:资金支付需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需依法办理(第九条)。
七、问:如何监督资金使用并确保绩效?
任健答:监督:镇农业农村和城镇建设中心联合财政所开展监管,各村(社区)接受审计和财政监督(第十条)。绩效管理:资金使用单位需开展绩效自评并整改问题;镇级部门组织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下达依据(第十一至十二条)。
八、问:违规使用资金将面临什么后果?
任健答:根据第十四条,违规行为(如挪用、滞留资金)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法律依据包括《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
九、问:其他农业项目是否适用本办法?
任健答:是的。第十五条规定,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的管护经费参照本办法执行。
十、 《渠沟镇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运行管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解读机关、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渠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61-323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