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特编制曲阳街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报全文在“相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bxs.gov.cn/zwgk/曲阳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曲阳街道综合办联系,电话:0561-3221311。
(1)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凡我街道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政策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等,我街道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统一平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021年,我街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45条。公开内容涉及国家政策法规、地方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工作机构设置、工作措施、政府重点工作进展、应急管理、人口与计生、社会保障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注意设计载体,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化政务公开,特别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和公开,根据《条例》要求,便于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办事各类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由综合办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各部门、各办的各类信息,定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全社会公开曲阳街道政府信息,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认真受理通过依法申请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回复申请人想要了解并可以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强化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和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稳预期、优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在工作中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完善机关服务功能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注重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将需要对外公开的政策法规、工作范围对象、办理程序和工作时限等予以公示,以最简洁的方式让群众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5)监督保障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治理手段多样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强化工作测评和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对于违反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规定的,严格追究。
2021年我街道共参加市、区政务公开培训8次。
社会评议情况:曲阳街道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基础上依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完成社会评议,评议的内容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得到基层和群众的满意和认可,是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
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曲阳街道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开类别、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曲阳街道没有因工作严重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情况。
(6)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我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工作,现将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紧扣“十四五”开局起步履职尽责,以高水平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目录11项,完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一是推进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各项政策,做好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疫苗接种等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治及疫情防控的意识和应对能力。二是推进经济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等重点内容的公开发布。三是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食品生产经营监察检查制度与标准、服务指南等一系列政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
完善单位政策解读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优化政策解读方式与渠道。积极运用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媒体解读等多元化方式开展政策解读,让政策通俗易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主动靠前引导,释放权威信息,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率。积极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对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我街道权责清单和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对公开对象、公开方式进行细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制定专人负责网站更新工作,定期做好网站检查,定时更新网站各个专栏,对国务院、省、市、区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即时转载。严格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好保密审查程序,对外公布的信息,由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查,确保无误后进行公开,保障上网信息安全、准确、真实。
(五)加强组织保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街道分管领导为主导,综合办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体系。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密审核等工作,突出重点公开的信息内容、公开渠道,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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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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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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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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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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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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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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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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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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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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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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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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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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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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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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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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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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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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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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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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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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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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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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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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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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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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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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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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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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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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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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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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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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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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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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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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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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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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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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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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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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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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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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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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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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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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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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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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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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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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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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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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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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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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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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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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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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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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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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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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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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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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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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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够。二是制度落实不够。有的部门未严格执行制度,未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本部门一项日常工作开展,执行力度不够。三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少数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转变观念,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二是结合工作职能,完善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拓展网上信息服务。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更好地提高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