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全面推进我省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