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相山区三堤口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年报

相山区三堤口街道办事处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三堤口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14-01-17 00:00

 2013年三堤口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三堤口街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所有统计数据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三堤口街道党工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61—3017805。

  为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三堤口街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现将有关报告如下:

 

         一、概 述

       《条例》颁布以来,我办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写,制定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强化了教育宣传培训,健全并完善了相关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重新认真梳理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以及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在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3年底,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65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办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通过三堤口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政务办公平台、公开栏(墙)、广播、电视、便民告示、简报、社会活动日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地方政策法规、行政决策、政府文件及工作机构设置、工作措施、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民生、计生、社保问题等信息。2、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三堤口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多样,公开渠道畅通,未接到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办事处和社区各部门,对街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申诉的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

  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街道党政办承担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组织考核全办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组织全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报送,并确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2、分解任务,强化培训,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办事处要求各部门、社区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建立了全办信息员管理库。我办将工作细分到街道社区各部门,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矿务局退休党组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项目更是将任务落实到人,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并做到及时、准确、公开。此外,我办还对各部门信息员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有效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3、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4、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很广,需要各方面协作配合。为此,我办通过办事处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激发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热情,合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有关规定的理解不够透彻,未能牢树“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识,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愿公开,或者未按照时限要求报送应公开政府信息,导致街道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社会公众关心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拓展,部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深化。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内部工作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做到在文件生成的过程中同步注明其公开属性;完善检查督促机制,市局信息公开办定期检查各单位政策文件信息的公开情况,对应公开未公开、公开内容不完整、公开不及时的,及时通报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信息公开。综合利用政府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有效形式,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的公开解读,切实方便公众随时随地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信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文件,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公布相关操作流程和咨询电话。

 

三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加强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