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相山区三堤口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相山区三堤口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相山区三堤口街道梅园路西段;邮编:235000;电话:0561-30178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以来,我办严格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159条。内容涵盖本级政府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人事工作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重要领域内容,其中,重大决策预公开11条,政府工作会议15条;权力运行结果101条;公共服务清单与办理结果72条;本级政府文件17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13条,政府领导8条,机构设置31条,人事信息18条,财政资金277条,社会救助57条;应急管理45条,监督检查25条,社会保障76条,政策解读34条,回应关切41条,监督保障25条,其他307条。共举办信息宣传活动1次;报送政务公开类信息4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办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畅通申请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20年,我街道未接收到公众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我办在办事服务大厅,设立了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实施了群众直接评议和意见反馈,全面敞开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渠道。2020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责任,并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全面推动工作落实。2020年,我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编制街道办11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专栏集中公开发布基层政务公开事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动态更新我办关于落实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二个阶段工作及整改工作方案及落实情况报告;认真执行好公文公开属性标注、动态信息保密审查、个人隐私信息排查等制度,确保对外发布政府信息不涉密、不涉及个人隐私。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将政务公开网站统一到淮北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规范化集约化管理。对实行专人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原则,安排部署政务公开目录调整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开展政务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督促检查;严格按照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及时更新进行服务办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组宣统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政办全体成员为成员,设有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加强信息公开审核,严格落实整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按照全区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同时,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考评工作。通过自查、第三方机构测评及区政务公开办工作人员测评结果反馈,及时整改到位。
3.工作考核情况:一是根据相山区政府办的部署安排,我街道按照调整后的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开展自评和互评工作。针对政务公开测评反馈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力求做到及时整改,全面整改,整改到位,切实提升我乡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2020年没有因工作严重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情况。
4.依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完成社会评议。评议的内容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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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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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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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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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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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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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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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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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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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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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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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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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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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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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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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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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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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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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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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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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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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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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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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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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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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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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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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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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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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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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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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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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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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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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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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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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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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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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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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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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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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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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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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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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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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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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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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与中央和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主要表现: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质量不够。
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省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淮北市相山区三堤口街道办事处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