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东街道安监办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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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东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3-12-19 16:31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监督监察,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康杯”、“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群众性、社会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结合办事处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督与管理,认真排查和积极整改事故隐患,并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四、负责制定办事处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险情)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并负责协调组织救援演练。

五、负责安全生产方面档案文书的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

六、承办上级消防、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吕干

地点:环山东路东街道办事处

时间:8:00-11.30 ,14.30-17.30

联系方式:3056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