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民政、优抚、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本街道社区建设工作,拟定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并指导社区干部的培训和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三、依法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社居委建设工作,维护社区居委会的合法权益,指导社居委做好社区服务工作。
四、负责本街道居民社会救助对象的调查、申报和救助资金的发放,做好扶贫济困和救灾工作。
五、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六、发动辖区单位、个人开展双拥活动。
七、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宜。
负责人:周玲
联系方式:3056171
地点:环山东路东街道办事处
时间:8:00-11.3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