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东街道环委会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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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淮北市相山区东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3-03-16 16:19

1、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条例和规定;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和政策,普及环保知识。

2、拟定本办的环境保护规划和工作计划,报政府批准后督促实施。

3、了解和掌握本办范围内的污染现状及治理情况,建立污染源档案,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4、对全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严格初审并及时上报审批,项目建成后配合市、区环保部门进行验收。

5、督促本办范围内的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对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排污单位提出奖惩意见。

6、协助农业部门推广综合防治,促进农业生态的良好循环。

7、根据区环保部门的要求,按规定做好街道范围内排污费的收缴工作。

8、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污染纠纷的调解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9、积极开展环境优美街道,生态社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审核、环境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友好企业活动。

10、认真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并完成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负责人:李宁  


地点:环山东路东街道办事处


时间:8:00-11.3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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