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东街道2020年农村五保供养补助分配结果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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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东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1-05-08 17:03

根据《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实施办法》,农村五保保障范围:具有我省农村户口的老年人、残疾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相山区东街道位于主城区,结合工作实际,2020年截至目前,未开展农村五保供养补助工作,根据我街道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未制定此类信息的分配结果,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