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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东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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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东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2-01-28 09: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 发(2021) 12号)要求,现公布东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请与相山区东街道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环山路东街道办事处办公室,邮编: 235000,电话: 0561-3022795)。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2021 年,东街道办事处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759条。

内容涵盖本级政府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人事工作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重要领域内容,其中,重大决策预公开11条,政府工作会议15条;权力运行结果101条;公共服务清单与办理结果72条;本级政府文件17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13条,政府领导8条,机构设置31条,人事信息18条,财政资金277条,社会救助5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东街道办事处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目标,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开。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

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按照市区网站集约化要求,完成网站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整改等,实现公开内容和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五)监督保障

工作考核情况:2021年,街道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参加区政务公开培训4次,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员集中办公4次,全年累计参训人员50余人次,同时强化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管理和定期考评工作。

社会评议情况:东街道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基础上依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完成社会评议,评议的内容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得到基层和群众的满意和认可,是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

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东街道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开类别、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东街道没有因工作严重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情况。

(六)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东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工作,现将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扣“十四五”开局起步履职尽责,以高水平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目录8项,完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一是推进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各项政策,做好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疫苗接种等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治及疫情防控的意识和应对能力。二是推进经济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等重点内容的公开发布。

2.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完善单位政策解读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优化政策解读方式与渠道。积极运用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媒体解读等多元化方式开展政策解读,让政策通俗易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主动靠前引导,释放权威信息,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率。积极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对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东街道权责清单和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对公开对象、公开方式进行细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4.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制定专人负责网站更新工作,定期做好网站检查,定时更新网站各个专栏,对国务院、省、市、区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即时转载。严格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好保密审查程序,保障上网信息安全、准确、真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方面都有所提升、改善,但还存在着一些栏目内容没有及时更新到位,对政务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还不够、相关文件政策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结合以上不足,我办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

2.做好宣教,优化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 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本单位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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