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2021年东山街道孤儿基本生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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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1-03-26 16:06

我市将散居、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050元、1450元,新标准自2019年1月份开始执行。

此次孤儿基本生活标准调整旨在切实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通知要求,保障全市孤儿基本生活。散居孤儿、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分别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50元,所需资金在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经费列支。

按照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与财政部门加快沟通对接,迅速抓好孤儿基本生活新标准落实,确保提标工作真正惠及广大孤儿。同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孤儿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