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理指南(办理流程、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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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4-04-18 16:55

一、办理事项:特困人员供养(简称特困)

二、办理条件:年满60周岁老年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三、救助供养标准:2021年7月起每人每月875元

四、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签署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五、办理流程:1、申请: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2、受理:镇街(开发区)应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备,符合法律形式的,及时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律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要补齐的材料。

3、审核:镇街(开发区)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来核实申报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一致性。

4、审批:镇街(开发区)应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前期审核材料、办理过程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批意见。

六、办理时间、地点:工作日,镇街(开发区)民政办

七、联系方式: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3192095

渠沟镇民政办:3239532

三堤口街道民政办:3016118

南黎街道民政办:3065836

曲阳街道民政办:3223099

西街道民政办:3895751

相南街道民政办:5206855

东街道民政办:3056171

东山街道民政办:3953020

任圩街道民政办:3151169

凤凰山开发区民政办:319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