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圩街道2025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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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任圩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5-01-09 11:38

任圩街道2025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淮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等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营造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结合任圩街道实际,现制定2025 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吴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宏伟  中湖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科级

   党工委委员、任圩所所长

   党工委委员、组宣统员

 员:刘永鑫  仁和所所长

   任圩城管中队队长

   应急管理办主任

        任复生  桓谭市场监管所所长

            环保站站长

   任圩社区书记

   余庄社区书记、主任

李建民  杈园社区书记、主任

陈志愿  园林社区书记、主任

余素红  红星社区书记、主任

任栏柱  南湖社区书记、主任

   古镇社区书记、主任

朱扬勇  光明社区书记、主任

代志强  代庄社区书记、主任

   陈庄社区书记、主任

   新星社区书记、主任

   李桥社区书记、主任

圣广彦  寇湾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任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辖综合监管督查组。

二、整治时间

2025年1月14日至2月14日

三、整治重点

1、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以及擅自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2、经营场所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该规

范》要求及销售假冒伪劣、违禁烟花爆竹产品的;

3、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4、非法运输,或利用公共交通车辆贩运烟花爆竹行为;

5、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6、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牵头综合监管,部门齐抓共管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倡导群众自觉抵制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曝光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典型案例,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引导,防范网络舆情事件发生。

派出所:负责加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道路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办理非法生产、买卖、储存、邮寄烟花爆竹的治安刑事案件;组织销毁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依法妥善处置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

应急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及突发事件调度。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经营假冒伪劣、“三无”烟花爆竹行为;查处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城管中队:负责查处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以及其他擅自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环保站:通报天气污染情况。牵头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过程中,造成污染环境等行为,

各社区:加强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宣传,依法履行禁放、禁售工作属地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依法组织排查、上报、协助执法部门查处烟花爆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派出所、城管中队、应急办、市场监督所、环保站、社区要开展“拉网式”大检查,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推动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社区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条幅、宣传单、电子屏等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持续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

(三)增强部门联动。派出所、城管中队、应急办、市场监督所、环保站、社区等部门,应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并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加强日常巡逻管控力度,并及时进行查处、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工作实效。

 

 

附件1:

任圩街道综合监管督察组

 

 长:张宏伟  中湖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科级

副组长:任    应急管理办主任

            任圩城管中队队长

 员:市 所:任复生  樊红莉

         所:陈    王孝雨

        区应急局:赵先中  徐金梦

        区环保局:薛志刚

         办:丁大勇    

         站:徐  

        城管中队:候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