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淮北市相山区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淮北市相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85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319519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区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严格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各项,全面推进五公开,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和公众参与,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性成效。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区政务公开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6条,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做好“五公开”公开工作。抓好政策法规公开,推进政府会议开放,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抓好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及重点民生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公开;三是做好监督保障工作。完善公开制度,推进专项工作,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2019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体系,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对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充分调动各单位积极性,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新闻发布情况。今年以来,新闻发布会18期,涉及国民经济、消费市场、棚户区改造、污染防治、基础医疗卫生、义务教育、民生工程等众多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工作,特别是3月1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朱龙参加了2019淮北食品工业博览会新闻发布会。
(三)政策解读情况。按照“归口解读”和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要求全区各单位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部署,解读方案一经审定,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发布。今年以来区政府办公室发布政策解读,广泛使用文字解读、负责人解读、媒体解读、政策图解、专家解读等方式和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取得明显成效。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事项办理工作,建立了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办理、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审核把关、多部门协同配合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机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和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申请范围、申请方式、受理机构,统一依申请办理告知书格式,培训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答复格式等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对于不予公开的事项,依法向申请人告知理由、法律依据及救济渠道;规范编制并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目录,各级各部门按月编制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
(五)政风行风热线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共制作上线预案11期,陪同6位区政府领导、34个区直部门领导参与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做好热线电话办理、“说办就办”栏目组采访等联络协调工作。收到政风行风热线问题反映78起,已全部办结,满意率达100%。
(六)政府信息管理
1.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2.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全区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七)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信息分类,设立全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各部门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各部门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8个专题专栏,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二是顺应“互联网+政务服务”趋势,切实加大“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力度,依托互联网搭建信息公开新平台,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受众群体以及舆论引导能力。注重图文结合,通俗易懂地展示政府工作,使新媒体更加“接地气”,更容易为群众所接受。
(八)监督保障情况
一方面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并轨领导和推进的工作体制。成立了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办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深入基层进行新《条例》宣传教育,并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领导全区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并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会,采取集中培训、集中办公、“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方式对全区信息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做到“有问必答、有需必应”。安排镇街、区直部门分别到相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学习交流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全区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1 |
11 |
6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0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5 |
5 |
1 |
3 |
24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相山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多措并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政府公开信息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内容仍需深入细化,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对于图片、图表、视频等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的形式运用较少,有待进一步创新。
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够完善,不能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六、下步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及程序。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发布平台主体责任、信息发布审核、错误信息处置、信息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围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更新信息。
(二)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在维护好网站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微信、标语、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媒介,拓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渠道,不断适应新媒体信息时代下为群众服务的手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业务信息共享,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年度计划
一是完善公开各项制度。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对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及时公开。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工作时效性。及时进行信息的公布工作及政策解读工作,及时更新专栏,主动做好宣讲,传递权威信息。
四是努力扩展公开渠道。在继续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深化政策解读工作,积极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实政策解读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