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我区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智慧化水平,根据《相山区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精神,发挥镇街(开发区)的责任主体作用。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紧紧围绕打造文明之城、建设智慧相山工作目标,依托智慧城管信息系统平台,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公共信息资源,逐步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权责明晰、处置及时、考评科学、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我区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和城市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工作目标
一是通过区智慧城管平台系统考核城市管理方面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即对区智慧城管平台派遣的、属于本区域管辖范围内城市管理部件问题和事件问题的处置情况;二是实地督查考核城市管理方面专项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单项重点工作考核,如国家和省、市、区安排的试点工作、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重点任务等(考核内容标准由区城管委办公室视当年重点工作情况制定实施)。
五、主要任务
实行月考核、季综评、年总评相结合的考评方式。
月考核、季综评、年总评均采取百分制进行。
六、创新举措
区城管委办公室每月根据区智慧城管系统自动生成的考核数据,梳理分析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跟踪督办,通报各考评对象当月成绩排名,并将考核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每个名次仅设1个,得分相同时,承担考核任务量多的单位排名靠前。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考评结果通过区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全区各单位监督,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监督。
评分过程和考评结果坚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考评对象查阅、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