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区长朱龙解读《相山区城市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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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1-17 08:31

时间:2020年2月20日

地点:区政府三楼会议室

解读人:区委副书记、区长 朱龙

请问,本方案的决策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区长朱龙: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我区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智慧化水平,根据《相山区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精神,发挥镇街(开发区)的责任主体作用。

请问,本方案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区长朱龙: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请问,本方案的研判和起草过程是什么?

区长朱龙:紧紧围绕打造文明之城、建设智慧相山工作目标,依托智慧城管信息系统平台,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公共信息资源,逐步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权责明晰、处置及时、考评科学、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我区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和城市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请问,本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区长朱龙:一是通过区智慧城管平台系统考核城市管理方面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即对区智慧城管平台派遣的、属于本区域管辖范围内城市管理部件问题和事件问题的处置情况;二是实地督查考核城市管理方面专项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单项重点工作考核,如国家和省、市、区安排的试点工作、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重点任务等(考核内容标准由区城管委办公室视当年重点工作情况制定实施)。

请问,本方案主要任务是什么?

区长朱龙:(一)考核方式。实行月考核、季综评、年总评相结合的考评方式。

月度考核以智慧城管系统自动生成结果为准。季度综评采取系统考核+实地督查考核方式(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实行倒扣分制)。年度总评采取季度考核+单项重点工作考核方式(按各项重点工作要求定期调度,年度集中考核,考核标准由区城管委办公室根据当年重点工作情况制定实施)。

(二)成绩计算。月考核、季综评、年总评均采取百分制进行。

1.月考核成绩计算。各类考核对象月度考核以区智慧城管系统日常工作月度考评标准计分方法自动生成数据为依据(考核标准见附件1)。当月立案数为零的单位不纳入当月考核排名。

2.季综评成绩计算。

季综评成绩=系统季度考核成绩的70%+季度实地督查考核成绩的30%。其中:系统季度考核得分=该季度每月考核得分总和÷参与月度考核次数;实地督查考核得分=按百分制考核的成绩×30%。

3.年总评成绩计算。

年总评成绩=当年季度考核平均得分的60%+单项重点工作年度考核成绩。其中:当年季度考核平均得分=季度考核得分总和÷参与季度考核次数;各单项重点工作分值共40分(单独考核、分项计分)。以上两项成绩实际得分合成结果即为总评成绩,按全区目标管理分值比例计入各镇街、开发区当年城市管理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得分。

请问,本方案创新举措是什么?

区长朱龙:(一)月考核。区城管委办公室每月根据区智慧城管系统自动生成的考核数据,梳理分析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跟踪督办,通报各考评对象当月成绩排名,并将考核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每个名次仅设1个,得分相同时,承担考核任务量多的单位排名靠前。

(二)季综评。区城管委视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会议,调度城市管理工作,通报考核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点评城市管理问题,落实奖惩兑现,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对连续3次月度考评结果在全区排名末位的单位,由区城管委负责同志适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年总评。区城管委召开年度会议,通报各考核对象年终综合考评成绩,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分析问题,部署任务。

各镇街、开发区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以各考核对象年总评结果折算得出目标考核得分,并提交区委督查考核办。

(四)建立奖惩机制。区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50万元作为城市管理考核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成绩突出的考核对象的奖励、国家和省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单项重点工作考核奖励、考评结果的媒体公示宣传、智慧城管平台难以交办的无主案件等应急问题处置等相关费用的支出。

奖励兑现每季度一次。季度考核奖励前3名,第一名奖励5万元、第二名奖励3万元、第三名奖励2万元。单项重点工作年度考核达标后视当年考核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专项资金的发放,应履行相关程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请问,本方案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是什么?

区长朱龙:(一)考评结果通过区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全区各单位监督,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监督。

(二)评分过程和考评结果坚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考评对象查阅、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