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经济师任强:对《相山区发展夜间摊点经济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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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6-09 16:38

【专家解读】任强:对《相山区发展夜间摊点经济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促进夜间市场繁荣,进一步推进消费升级,激发城市活力,更好地满足市民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根据《相山区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紧紧围绕丰富夜生活、发展夜间经济为主题,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管控结合、逐步推进”原则,允许夜间摊点在特定区域和时间段经营。通过多样化消费活动,有效缓解疫情影响,拉动经济增长。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暂行办法所称指标调剂是指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和利用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指标进行项目建设等,通过淮北凤凰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山实业”)交易平台,项目单位和指标持有人凤凰山实业有偿调剂相关指标的行为。

四、工作目标

经营时间:18:30--23:30

经营地段:(一)餐饮类

1、国购缤纷街(桓谭路北侧,泉山路西侧);

2、华松美食街(黎苑路南侧,人民路北侧);

3、吃货街(濉溪路东侧,庆相桥北侧);

4、隋唐运河古镇(南黎路南侧,长山南路东侧)。

(二)服装及日用百货类

1、特凿公司菜市场北门(东山路东侧);

2、淮海路南东岗楼立交桥下广场、两宫广场、相王广场、城市广场;

3、天鸿商厦至新华书店(淮海路北,相山路西);

4、金鹰广场(孟山路西,淮海路北);

5、蓝宇广场(古城路南侧,鹰山路西侧);

4、海宫广场(海宫路南侧,翠峰路两侧,铁路桥北);

6、国购广场(桓谭路北侧,泉山路西侧);

7、万达广场(南湖路东侧,桓谭路南侧);

8、中泰广场(人民路北、孟山路东侧);

9、大润发广场(南黎路北、相山路东侧);

10、美若山水广场(人民路南,凤凰山路西侧);

11、庆相桥广场(濉溪路西,庆相桥南侧);

12、朱西菜市场周边(虎山路西侧,南黎路北侧)。

五、主要任务

1、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文明诚信经营,服从城管执法人员管理。

2、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经营类型进行经营,不得超出范围经营;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盲道,不得侵占他人利益,不得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等道路交通重要设施。

3、餐饮业除桌椅外,不得将灶具、炉具、烧烤架等其他物品和涉及餐饮油烟排放的设施设备、器材等摆放在室外。

4、餐饮经营户门前占公共路面自设地板革,防止油污渗透污染路面;餐饮占道场所自设泔水桶,垃圾桶,每个餐桌配一个垃圾桶,做到“一餐一打扫”干湿分离后入桶,每日经营结束后,自觉打扫周围环境卫生,清理场地,做到摊收地净。自觉维护公共设施、绿化带等,不得擅自损坏或污染。

5、不得摆放灯箱广告、音箱、屏幕等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不相符的设施。

6、坚决禁止噪音扰民,餐饮经营户每日晚23:30点前,将所有占道摆放物品收入屋内,劝导消费者进屋就餐。

7、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自觉佩戴口罩经营,临时摊点经营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本人(单位)负全责;如有市容管理等需要,无条件自行撤离。

六、创新举措

1、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工作,辖区各城管执法中队,加大夜间执法巡查力度,文明规范执法,使用“蓝黄红”三色提示卡,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视情节处罚或取缔。对不按规定经营的商户,及时提醒,进行警告,引导其规范经营。

2、建立城管、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多部门协同监管和现场快速处置机制,积极化解经营者和市民间可能因经营产生的扰民问题等矛盾纠纷。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对拒不服从管理、群众反映强烈整改不到位的经营户,各辖区城管中队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出行政处罚并取缔;对性质恶劣、阻挠执法和侮辱、谩骂、殴打城管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